2017年河南科技學院招生章程公布(3)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三十條 學校嚴格執行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批準的學費標準。具體為:
(一)本科
文科類:3400元/生·年 理工類:3700元/生·年 藝術類:5700元/生·年
(二)專科
文科類:3300元/生·年 理工類:3600元/生·年 藝術類:5600元/生·年
(三)中澳課程合作項目(本科)
文科類:14000元/生·年 理工類:15000元/生·年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開辟新生入學“綠色通道”,提供國家助學貸款服務。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3000元/生·年)和學校獎學金,另外,還有學費減免、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
第三十二條 新生被學校錄取后,應在規定時間內持錄取通知及相關材料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 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四條 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對于復查出的問題,學校將依據有關政策要求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 本、專科學生在修業年限內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學習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學校準予畢業并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證書署名“河南科技學院”。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河南科技學院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要求的本科學生,學校將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證書署名“河南科技學院”。
第三十六條 學校與澳大利亞南澳大學聯合實施的中澳課程合作項目招生專業有3個,分別為:教育學、信息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凡以河南科技學院名義違法違規進行招生錄取活動的其它任何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三十八條 2017年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之前的有關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內容為準。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廳審批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 本章程由河南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聯系部門:招生就業處
通訊地址:河南省新鄉市華蘭大道東段
郵政編碼:453003
咨詢電話:0373-3040127(招生就業處)
監督電話:0373-3040279(紀委監察處)
學校網址:http://www.hist.edu.cn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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