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江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 JIANGXI MODERN POLYTECHNIC COLLEGE (國標碼12943);
第三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院校;
第四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國家骨干高職院校;
第五條 上級主管部門:江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
第六條 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陽大道338號;
第二章 頒發學歷證書的名稱和證書種類
第七條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編號、網上注冊的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招生計劃的分配原則和辦法
第八條 學院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按照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規模,根據辦學條件、專業特點、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九條 經教育廳核準下達的分省分專業計劃,學院按照規定時間報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并通過其官方招生刊物、本校官網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在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情況,報請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門批準后,學院可對跨省計劃內的專業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四章 招生科類及條件
第十一條 學校面向外省招收文、理類考生,省內招收文、理、藝術、三校文理類考生;
第十二條 學院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男女比例不限。考生的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 學院招生錄取
第十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并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錄取批次,通過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五條 嚴格執行國家和各省招生辦的招生政策,按國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規定和程序,以及投檔的分數線,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錄取原則進行投檔錄取。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服從調劑的,則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如不服從調劑的,可作退檔處理;對于投檔考生總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區)相關政策規定錄取,如無相關規定,報考文史類的語文較高者優先錄取,報考理工類的數學較高者優先錄取;
(責任編輯:盧雁明)
分享“2017年江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