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陽理工大學招生章程公布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沈陽理工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南屏中路6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學制及學習年限:本科專業標準學制為4年(建筑學專業為5年),學習年限為3—6年(建筑學專業為4—7年)。
6.辦學形式:全日制
7.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14萬平方米(約合1711畝);建筑面積55.9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0851.65萬元;圖書133.3萬冊;專任教師1051人,其中:具有副高級以上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52.5%,具有研究生學位以上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78.5%。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1、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
學校綜合考量經濟社會發展、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人才需求規劃為參考,合理安排本科招生計劃。調減部分社會需求不旺、招生與就業前景均不看好的專業招生計劃,增加社會需求旺盛、人才緊缺、就業質量高的專業招生計劃。同時,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完成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協作計劃、宏觀調控計劃任務,招生計劃重點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預留計劃比例:普通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藝術類預留計劃不超過藝術類總規模的15%。
使用原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使用。
2、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
“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以下專業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專業。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在上海、浙江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兩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三、專業設置說明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沈陽理工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南屏中路6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學制及學習年限:本科專業標準學制為4年(建筑學專業為5年),學習年限為3—6年(建筑學專業為4—7年)。
6.辦學形式:全日制
7.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14萬平方米(約合1711畝);建筑面積55.9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0851.65萬元;圖書133.3萬冊;專任教師1051人,其中:具有副高級以上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52.5%,具有研究生學位以上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78.5%。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1、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
學校綜合考量經濟社會發展、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人才需求規劃為參考,合理安排本科招生計劃。調減部分社會需求不旺、招生與就業前景均不看好的專業招生計劃,增加社會需求旺盛、人才緊缺、就業質量高的專業招生計劃。同時,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完成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協作計劃、宏觀調控計劃任務,招生計劃重點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預留計劃比例:普通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藝術類預留計劃不超過藝術類總規模的15%。
使用原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使用。
2、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
“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以下專業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專業。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在上海、浙江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兩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三、專業設置說明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沈陽理工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南屏中路6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學制及學習年限:本科專業標準學制為4年(建筑學專業為5年),學習年限為3—6年(建筑學專業為4—7年)。
6.辦學形式:全日制
7.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14萬平方米(約合1711畝);建筑面積55.9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0851.65萬元;圖書133.3萬冊;專任教師1051人,其中:具有副高級以上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52.5%,具有研究生學位以上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78.5%。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1、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
學校綜合考量經濟社會發展、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人才需求規劃為參考,合理安排本科招生計劃。調減部分社會需求不旺、招生與就業前景均不看好的專業招生計劃,增加社會需求旺盛、人才緊缺、就業質量高的專業招生計劃。同時,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完成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協作計劃、宏觀調控計劃任務,招生計劃重點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預留計劃比例:普通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藝術類預留計劃不超過藝術類總規模的15%。
使用原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使用。
2、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
“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以下專業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專業。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在上海、浙江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兩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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