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7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計劃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招生委員會,各軍分區(警備區):
為做好今年我省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根據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關于做好2017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的通知》(軍訓〔2017〕112號)精神,結合我省招生工作實際,現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招生計劃
12所軍隊院校、3所武警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244名(男生235名,女生9名)。招生計劃見附件。
二、報考條件
報考軍隊院校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應屆、往屆均可);
2. 未婚,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截止2017年8月31日);
3. 參加由軍隊組織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結論均為合格。
三、招生程序
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按照原總參謀部、原總政治部、原總后勤部、原總裝備部《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條例》(政干〔2007〕389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原總政治部干部部《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干發〔2008〕19號)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一)政治考核
6月27日前,凡志愿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均可從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eeagd.edu.cn)下載,或到所在中學、縣(市、區)人民武裝部領取《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簡稱《政治考核表》)參加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程序和有關要求見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軍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粵招辦普〔2017〕29號)。
(二)填報志愿
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參加提前批次單獨錄取,實行院校順序志愿投檔、錄取,網上填報志愿時間為第一時段,即6月26日12:00至6月27日16:00(以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時間為準)。考生根據高考成績、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招生院校專業體檢標準要求,按規定在提前批次志愿欄內,填報院校代碼、院校名稱和專業代碼(院校及專業代碼見《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考生必須在6月27日16:00前,在“廣東省普通高考志愿填報系統”上完成志愿填報和網上確認,并在第二時段填報完其他地方院校志愿后,到所在中學(報名點)打印志愿表,辦理簽名手續。
(三)確定面試、體檢對象
考生志愿填報結束后,省招生辦公室會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要求,共同研究確定參加面試、體檢人員范圍,于6月28日下發至各地市及順德區招生辦、各軍分區(警備區),并通過縣級招生辦公室及相關中學通知到考生本人。考生也可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廣東省軍區招生辦微信公眾號(gdsjqzsb),查詢本人是否列入參加面試、體檢人員范圍。
(四)組織面試、體檢
列入參加面試、體檢人員范圍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高考成績單、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張)、《政治考核表》,到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醫院參加面試、體檢(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凡逾期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格檢查執行《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軍后衛〔2016〕305號)。考生體檢前必須空腹,待抽血和B超后方可進食。近視的考生可攜帶眼鏡進入體檢點,以便測試矯正視力。考生參加面試、體檢不繳納費用,但交通和食宿費自理。
考生身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為不合格,不必參加體檢:
①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者或患其它傳染性疾病者;②紅綠色弱、色盲;③男性身高162cm以下,女性身高160cm以下。
(五)投檔錄取
軍隊院校錄取時間預計為7月7日至7月11日(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時間為7月7日至9日,提前第二批本科院校錄取時間為7月9日至11日),具體時間以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為準。省招生辦公室根據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均合格考生名單,依據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績,按院校招生計劃數量的110%(按四舍五入取整),分文理科、性別以及滿足院校招生任一專業的體檢標準要求投檔。總分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單科成績,其中文科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理科專業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若三科成績均相同時,則同分考生全部投檔。當第一次投檔院校錄取后,專業仍有缺額時,省招生辦公室在第一志愿上線考生中,按專業志愿以專業招生計劃缺額量的100%從高分到低分補檔。若專業生源仍不足,省招生辦公室從非第一院校志愿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中,按專業志愿以專業招生計劃缺額量的100%從高分到低分補檔。生源仍不足時,省招生辦公室會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布缺額計劃,組織符合條件考生在網上填報征集志愿并組織錄取。其中,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預計于7月9日下午填報征集志愿,下午組織錄取;提前第二批本科院校預計于7月11日上午填報征集志愿,下午組織錄取。
根據教育部、原總政治部《關于嚴格規范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號)規定,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先錄取。
(六)復查復審
錄取為軍隊院校學員的考生,入學后需進行政治復審和身體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和軍籍;不合格者,按照《軍隊院校淘汰學員安置辦法》(〔2005〕政聯字第2號)、《軍隊院校青年學生學員轉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實施辦法》(參聯〔2010〕2號)有關規定處理。
三、有關要求
(一)貫徹作風建設要求,深入推進陽光招生。軍地各級招生部門要切實把黨中央、中央軍委關于加強人才工作和作風建設的各項要求,貫徹到招生工作全過程。要嚴格按原則按政策按規矩按程序辦事,全面實行陽光操作,堅持招生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各市(順德區)招生辦公室和各軍分區(警備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確保招生工作有序展開、有效落實。
(二)充分認清形勢任務,加大招生宣傳力度。各單位要充分認清軍隊改革期間軍隊院校招生面臨的新形勢,以及提高招生質量的新要求,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要統籌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廣泛宣傳軍隊院校招生政策規定及年度招生計劃,為廣大考生填報志愿提供準確、及時、權威的政策信息。要深入國防生源基地,扎實開展信息咨詢及宣傳發動,掌握一批優秀考生信息,輔助考生填報志愿,切實發揮好生源基地的示范和輻射作用。
(三)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要嚴格執行提前批次招生錄取政策,嚴格按照比例向院校投檔,上線考生不足時,及時公布缺額計劃。要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嚴格落實考生申訴復議制度,開通咨詢和舉報電話,及時反饋申訴復議、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切實營造公平公正、風清氣正的招生工作環境。對新生入學復查復審發現的問題及其他違反招生紀律的問題,將嚴肅追究當事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附件:1. 2017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計劃
2. 2017年武警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計劃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 廣東省軍區
2017年6月21日
(責任編輯:郭峰)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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