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石油化工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公布(2)
五、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住宿費標準:按照遼寧省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化工與制藥類(中外合作辦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學費23000元/學年?人,住宿費1200元/學年?人。
2、退費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住宿費。
3、獎、助學金標準:
1)國家獎學金:中央政府出資設立,每年評定一次,獎金額度為每人8000元,頒發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2)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出資設立,每年評定一次,獎金額度為每人8000元,頒發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3)中石油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獎金額度為每人6000元,頒發獎勵證書。
4)粵港澳校友英才獎學金:由學校粵港澳校友捐資設立,每年評定一次,獎金額度為每人3000元,頒發獎勵證書。
5)勤奮獎學金:學校出資設立,每學年評定一次,一等獎學金為每人1500元,二等獎學金為每人1000元。
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的措施:
1)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大學生,每年評定一次,獎金額度為每人5000元,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2)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在校大學生。每年評定一次,助學金額度為一等每人4000元,二等每人2500元。
3)國家助學貸款:按有關規定辦理。
4)勤工助學:為家庭經濟困難且學有余力的在籍學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學崗位,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同時獲得一定實踐經驗。
5)臨時困難補助:視情況按有關規定發放。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說明
1、遼寧石油化工大學與芬蘭北中部應用科技大學合作舉辦化學工程與工藝本科教育項目(下稱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制4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讀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并取得培養計劃規定的最低總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頒發遼寧石油化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遼寧石油化工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中相關要求,授予學士學位,頒發遼寧石油化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2、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生在符合芬蘭北中部應用科技大學入學條件前提下,可自愿選擇申請赴芬蘭北中部應用科技大學攻讀第四學年課程。達到畢業要求,頒發遼寧石油化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兩校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遼寧石油化工大學學士學位和芬蘭北中部應用科技大學工程學學士學位。在北中部應用科技大學就讀階段,學費按照芬方相關標準執行。
七、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我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具體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部門的要求執行。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院校志愿及錄取
1)院校志愿錄取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政策要求執行。
2)對于順序志愿投檔,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
3)學校在遼寧省的藝術類招生,執行藝術類本科二批第一階段投檔錄取,即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4、對加分、降低分數投檔考生的處理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同意并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學校沒有專業級差,嚴格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有明確規定的以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錄取規定為準)。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嚴格按照其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次第檢索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錄取到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報考普通類本科同專業考生錄取分數(投檔成績)相同時,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文件規定的同分情況排序規定,若該省并無相應規定,則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2)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時不分專業,完成預科階段學習達到合格后,學校根據預科階段的綜合成績,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結合學生的專業志愿情況分配專業。預科升入本科時不得跨越批次分配專業。
3)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依據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高水平運動員錄取專業為市場營銷。
4)招收定向生依據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5)藝術類招生錄取原則是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專業考試成績錄取控制線以上,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文化課成績/2)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外語單科成績大于等于50分。報考同專業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文件規定的綜合成績相同情況排序規定,若該省并無相應規定,則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若文化考試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相關科目的依次比較順序是藝術(文):語文、數學、外語;藝術(理):數學、語文、外語。
6)體育類招生錄取原則是按照考生“文化考試成績/5+專業考試成績”形成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順次錄取。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體育(文)依次按專業考試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體育(理)依次按專業考試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7)高職專科升本科錄取原則按照遼寧省招考委關于高職專科升本科錄取有關規定,根據考生志愿、分數情況,在達到省規定的投檔線上的考生中按投檔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投檔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照遼寧省高職專科升本科招生政策執行。
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不足時,擇優錄取參考志愿考生。
8)中職升本科專業錄取原則按照遼寧省招考委關于中職升本科錄取有關規定,根據考生志愿、分數情況,在達到省規定的投檔線上的考生中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取,在各專業錄取時,如考生錄取分數(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遼寧省中職升本科招生政策執行。
9)英語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大于等于90分。
10)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招收有專業志愿考生。
11)違規考生處理:入學后,經復查有違反國家、省招生政策規定或舞弊行為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網址:http://www.lnpu.edu.cn;
電話:024-56865000;
傳真:024-56860886;
通訊地址: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丹東路西段一號;
郵編:113001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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