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舞蹈戲劇職業學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 舞蹈表演、戲曲表演專業因用人單位對考生身高有要求,男生身高1.65米以下、女生身高1.55米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考。美術類專業不招色盲考生。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準:
音樂類:10000元/生·學年
美術類:10000元/生·學年
影視照明技術與藝術:10000元/生·學年
音像技術:10000元/生·學年
傳播與策劃:6410元/生·學年
公共文化服務與管理:5250元/生·學年
文秘:5250元/生·學年
住宿費: 15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黨務監察科
聯系人:林鳳海
監督電話:0757-81826338
傳 真:0757-85999954
電子郵箱:190825064@qq.com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7047495
傳真:020-87047560
電子郵箱:gdddczsb@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gdddc.cn
招生網址:http://www.gdddc.cn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廣東舞蹈戲劇職業學院于2016年12月19日經黨政班子聯席會議審核通過,適用于廣東舞蹈戲劇職業學院2017?(高職)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廣東舞蹈戲劇職業學院委托廣東舞蹈戲劇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