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高考音樂學類專業統考大綱
2018湖北省高考音樂學類專業統考大綱公布,具體內容如下: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音樂學類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音樂學類統考)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考查考生的演唱或演奏能力、讀譜能力以及掌握音樂基本理論和音樂基礎知識的水平,選拔具備音樂學類專業的基本條件和學習潛能的藝術類合格新生。
二、考試科目和分值
音樂學類統考涉及的專業有音樂學(含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鋼琴調律招考方向)、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荚嚳颇亢头种捣植既缦拢
三、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聽寫與聽辨
1.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樂聽覺能力、音樂記憶能力、記譜能力以及音樂感知和欣賞能力。
2.考試內容
聽記單音、音程(限于純五度內自然音程)、和弦性質(限于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節奏 4 小節(限于 2/4、3/4、3/8 三種單拍子,各種常見節奏型及組 - 2 - 合)、旋律 4 小節(限于 1 升 1 降調號內各自然大調、和聲小調及中國漢族五聲調式)。聽辨中外經典音樂曲目,辨識作品的名稱、作者、時期、風格、體裁、地域、國別等。
3.考試形式
閉卷,選擇題。
(二)基本樂理
1.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基本樂理知識。
2.考試內容
、僖艏耙舾撸焊咭、低音譜號和譜表;音名;音的分組;變音記號;等音。
②音的長短:音符、休止符及附點音符、附點休止符的時值;時值的基本劃分。
③節奏、節拍:拍號;常用單拍子、復拍子(包括 2/4、3/4、4/4、3/8、6/8 拍子)的識別;切分音;弱起小節;節拍劃分。
④音程:自然音程原位、轉位的識別與構成;單音程;調式中的音程及不協和音程的解決。
、莺拖遥焊鞣N原位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七和弦,調式中的和弦(在自然大調、和聲小調范圍內)。
、拚{號、音階:大小調式;自然大小調、和聲大小調音階的辨認和構成。
、叻枠擞浐鸵魳沸g語:常用力度、速度符號標記和音樂術語。
3.考試形式
閉卷,選擇題。
(三)音樂常識
1.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對中外著名音樂家、中外音樂名作及相關常識等基本音樂知識的掌握情況。
2.考試內容
國內外常見音樂作品的名稱、作者、時期、風格、體裁、地域、國別等。
3.考試形式閉卷,選擇題。
(四)視唱
1.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準感、節奏感和讀譜能力。
2.考試內容
單聲部旋律(限于 1 升 1 降調號內各自然大調、和聲小調及中國漢族五聲調式的 4-8 小節旋律),唱名法不限。
3.考試形式面試,現場視唱錄音,后期人工評分。
4.評分標準
(五)聲樂演唱
1.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唱能力和基本條件,要求考生能夠運用正確的發聲方法,使用準確的語言和風格演唱。
2.考試內容
考生從音樂學類統考官方報名網站上公布的曲目范圍內選取兩首歌曲填報,考試時按照現場電腦隨機抽取的一首演唱。
3.考試形式
面試,現場演唱。
4.考試要求
、倜缆、民族唱法自備鋼琴伴奏 CD,也可清唱;通俗唱法自備伴奏 CD,也可清唱;
、诎樽 CD 須為標準 CD 音頻光盤(格式為可供 CD 機播放的 wave 格式, 44.1KHZ,16bit,立體聲),每盤 CD 僅存一首曲目,并在碟面標明曲目名稱;
③要求背譜演唱。
5.評分標準
(六)器樂演奏
1.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奏能力和基本條件,要求考生演奏流暢、音樂風格把握準確。
2.考試內容
器樂演奏科目須在規定樂器范圍內選擇一種樂器參加考試,樂器種類包括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竹笛、笙、嗩吶、管子、二胡、板胡、古箏、古琴、琵琶、揚琴、三弦、柳琴、中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小號、圓號、中音號、長號、大號、西洋打擊樂、民族打擊樂、古典吉他、薩克斯管、爵士鼓、電聲鍵盤、電吉他、電貝斯?紙鰞H備有鋼琴、電子管風琴(考場備有雅馬哈 O1C 型電子管風琴,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號,請 - 5 - 自備),打擊樂考場備有定音鼓、馬林巴(五組)、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樂器自備。考生從音樂學類統考官方報名網站上公布的曲目范圍內選取兩首樂曲填報,考試時按照現場電腦隨機抽取的一首演奏。
3.考試形式
面試,現場演奏。
4.考試要求
、倨鳂费葑鄬嵭袩o伴奏演奏;
、诒匙V演奏。
5.評分標準
(責任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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