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臺高考報名資格新規定
天山網訊(記者楊杰 潘鳳琴報道)11月30日,自治區招辦公布了《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工作規定》,進一步加強新疆普通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根據規定,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本人及父母須有在疆常住戶口,且時間不少于兩年;高中階段在疆就讀三年,并且有在疆就讀三年的學籍檔案和會考成績;有自治區普通高考高一電子注冊報名序號,才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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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外縣級以上的組織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及對開發建設新疆有特殊貢獻人員的子女,高中階段在新疆就學兩年(高二、高三)且在疆有常住戶口,允許在疆報考。
新疆跨地、州、市就學考生原則上回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考試,如確有困難者,在通過有關程序后方可在就讀地、州、市招生辦公室報名并參加考試。(新疆日報)
(責任編輯:yu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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