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清華大學江蘇高考錄取政策
1.關于選考科目和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的要求
理工類專業:兩門選修測試科目分別為物理(測試等級須達到A+)、化學(測試等級不低于A)。
文史類專業:兩門選修測試科目中一科為歷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任選其一,兩門選修測試科目中任何一科達到A+均可,另一科測試等級不低于A。
高考錄取中,投檔成績特別優秀者,經我校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可以適當放寬對選修測試科目及測試等級的要求。
2.關于高考錄取的原則
清華大學根據2008年在江蘇省投放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按照投檔分從高到低確定調檔分數線。
清華大學按照考生的投檔分和報考志愿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存在一定的分數級差。分數級差的確定以調檔線上該考區報考清華大學的所有考生的志愿滿足率最大為標準,一般在1—5分之間,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
3.關于自主招生和特長生的錄取政策
(1)被清華大學錄取的自主招生考生和特長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清華大學相應的錄取要求(以所簽協議為準);
(2)理工類自主招生考生和特長生兩門選修測試科目分別為物理和化學;文史類自主招生考生和特長生兩門選修測試科目中一科為歷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任選其一;
(3)清華大學自主招生考生和特長生選修測試科目等級須達到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要求。
4.其他
被清華大學錄取的江蘇考生須符合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要求。
(責任編輯:王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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