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提醒高考志愿填報三大注意事項
昨天,省教育廳發布了今年高招填報志愿中的注意事項,除了此前本報發布過的照顧政策和軍隊院校面試的注意事項外,考生朋友還要注意下面這些事項。
1 本專科志愿分開填報
本專科志愿分開填報是今年的新規定。本科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28日至6月30日,專科批次填報志愿時間為8月9日至8月10日。
體育類專業考生按本科批院校、高職(高專)批院校的順序分批進行錄取,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28日至6月30日。此類考生填報院校、專業志愿前,要認真閱讀擬報考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各專業錄取的規則,還必須注意自身專業成績上線與否。考生若專業成績未達到省統考合格線,則要考慮直接填報可兼報的文史(或理工)類院校、專業。
報考高等學校建筑學、城市規劃、廣告學、園林等專業,如招生院校要求考生具備一定的繪畫基礎或要求考生提供本人作品給學校參考的(“招生計劃本”中注明),由考生直接向院校咨詢。
2 “高職單招”要分類填報
報考“高職單招”(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招收高職新生)的考生填報志愿時間與普通高考相同,為6月28日至6月30日,但由于兩種考試內容不同,科目也不一樣,因此兩類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注意自己所報考的類別,不能兼報或跨報。
“高職單招”按13類(商貿管理、財經、政法、師范教育、文秘、工藝美術、旅游、機械、計算機、電子電氣、建筑、農學、醫學類)組織考試和錄取。
報考“高職單招”的考生填報志愿時,使用《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卡(三)》。其中的本科專業志愿填報在“志愿卡(三)”專科提前批院校欄目中,考生可以填報同一類別中的6所院校(l個第一志愿院校,5個參考志愿院校),每所院校可填報4個同類別專業;專科專業志愿填報在“志愿卡(三)”高職(高專)批院校欄目中,考生可以填報同一類別中的9所院校(1個第一志愿院校,8個參考志愿院校),每所院校可填報4個同類別專業。愿意服從本院校內部專業調劑的考生,還應該填涂愿服從專業調劑信息點。
3 預科在本二錄取后填報
福建省屬高校舉辦的少數民族預科班志愿安排在本科二批錄取后期征求志愿時填報,考生6月底填報志愿時誤填報預科班志愿的均視為無效志愿。
華僑大學除招收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金門籍、馬祖籍)考生外,也招收僑眷子女和其他考生。該校的“預科班”只限招有“三僑一臺”特征并有填報“預科班”志愿的考生。
高等學校舉辦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本科相應批次各有關高校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少數民族專科預科班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專科相應批次各有關高校提檔分數線以下60分;民族班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本、專科相應批次各有關高校提檔分數線以下40分。
(責任編輯:王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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