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09年高考體育術科考試大綱
廣東省二○○九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體育術科考試大綱
Ⅰ.考試性質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是合格的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體育術科是報考廣東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體育類專業考生的專業必考科目,普通高校根據考生的術科和文化成績,按已確定的招生計劃,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因此,本考試應具有必要的區分度,較高的信度和效度。
本考試大綱適用于廣東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體育教育、社會體育、運動人體科學等體育類專業招生考試,是評定考生體育術科考試成績的唯一依據。
Ⅱ.考試項目和成績計算
一、考試項目和賦分比例
體育術科考試包括100米跑、原地推鉛球、立定三級跳遠和中長跑(男子1500米、女子800米)四個項目。各項目賦分比例如下:
1.100米跑 25%
2.原地推鉛球 25%
3.立定三級跳遠 25%
4.中長跑(男:1500米、女800米) 25%
二、考試形式及成績計算
1.體育術科考試采取現場測試的形式進行,滿分為300分,四個項目滿分均為75分。
2.體育術科成績計算辦法:
體育術科考試總分=100米跑得分+原地推鉛球得分+立定三級跳遠得分+中長跑得分
Ⅲ.考試方法及評分標準
一、100米跑考試方法及評分標準
二、原地推鉛球考試方法及評分標準
三、立定三級跳遠考試方法及評分標準
四、中長跑考試方法及評分標準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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