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09年本市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一、學校全稱 上海大學
二、校址
校 本 部:寶山區上大路99號 郵政編碼:200444
延長校區:閘北區延長路149號 郵政編碼:200072
嘉定校區:嘉定區城中路20號 郵政編碼:201800
三、辦學層次
本科教育為基礎,研究生教育為重點,輔以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和多層次辦學格局。
四、辦學類型 公辦普通高校
五、報名對象和條件
1.凡符合《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資格的學生均可報名。
2.熱愛藝術,并有一定的藝術基礎。
六、報名方法和時間
1.凡報考上海市普通高等藝術院校(系科)的考生,必須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參加網上高考報名及藝術類專業統考加試報名。詳見《2009年上海市藝術類考生報考指南》。
2.今年我校招生的專業中“美術學院美術學專業”不參加全市統考,由學校組織校考;其余專業必須參加全市統考。統考的專業中凡報考“音樂學(數碼音樂創作方向)”和“音樂學(音樂表演方向)”兩個專業(方向)的學生在統考合格的基礎上,還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校考。
3.美術學院美術學專業、數碼藝術學院音樂學(數碼音樂創作方向)和音樂學(音樂表演方向)三個專業(方向)的校考報名辦法:考生必須在2009年2月5日上午8:00~2月12日上午12:00登錄上海大學藝術類招生的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并下載報名表格。
4.2月14日下午1:00~3:30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高考報名號、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二張、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及報名費,到上海大學校本部(上大路99號)領取準考證。
5.報名考務費:美術學專業70元;音樂學(數碼音樂創作方向)和音樂學(音樂表演方向)專業(方向)100元。
七、考試時間 2009年2月21日
八、專業錄取總原則
1.按市教育考試院錄取規定,學校根據各專業的不同要求劃定各專業的文化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及外語單科最低分數線(外語單科成績學校根據當年上線考生實際情況可能會作適當調整)。報考市藝術類統考專業的考生須達到學校劃定的相關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線,報考美術學和音樂學專業的考生須收到學校發放的允許報考學校藝術類的通知單。達到以上要求的考生方可按學校相關專業的錄取方法錄取。
2.在招生錄取中,學校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次序,依次按合成分(詳見各專業的錄取原則)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 先錄取第一志愿的專業,只有計劃未完成,才錄取第二志愿的專業) 。
備注:(1)學校藝術類各專業的文理科計劃數,按照錄取期間各專業所投檔考生的文理科比例計算確定。錄取時,按照文理科分計劃進行。(2)本章程內的招生計劃數為暫定,以《2009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計劃數為準。
九、收費標準 10000元/年
十、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種類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上海大學”的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規定條件的畢業生將授予學士學位。
十一、監督約束機制
上海大學2009年藝術類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大學黨委直接領導下進行。為加強對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學校設有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具體實施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與此同時,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學校特成立了上海大學2009年藝術類招生工作監察小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在校招畢委領導下進行工作,同時接受校紀委、校監察處和上級紀委、監察部門的領導,并將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行監督、檢查。
(責任編輯:王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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