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音樂學院0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音樂、舞蹈專業人才及師資。
二、專業、學制、學歷層次
專業代碼 | 專 業 | 專 業 方 向 | 教學單位 | 學制 |
050401 | 音樂學 | 音樂教育 | 音樂教育學院 | 四年 |
理論 | 音樂學系 | 五年 | ||
藝術管理 | 四年 | |||
鋼琴調律 | 演藝學院 | 四年 | ||
050402 | 作曲與作曲 技術理論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系 | 五年 |
視唱練耳 | 四年 | |||
050417 | 錄音藝術 | 音樂音響導演 | ||
通俗音樂創編與制作 | 演藝學院 | |||
050403 | 音樂表演 |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 作曲系 | 五年 |
演唱(美聲、民族聲樂) | 聲樂系 | 四年 | ||
中國樂器演奏(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民族打擊樂) | 民樂系 | |||
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吉他、薩克斯管、打擊樂器) | 管弦系 | |||
鍵盤樂器演奏(鋼琴演奏、手風琴演奏、電子管風琴演奏、鋼琴藝術指導) | 鋼琴系 | 四年 | ||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 演藝學院 | |||
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電吉他、電貝司、電聲鍵盤、電子小提琴、爵士鼓)、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吉他、薩克斯管)、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鋼琴演奏、手風琴演奏、電子管風琴演奏)] | 演藝學院 | |||
050412 | 表演 | 舞蹈表演與教育 | 舞蹈系 | 四年 |
三、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符合報考專業體檢要求。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四、關于招生范圍與計劃的說明
1、我院各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具體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審批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2、我院屬于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之一,在國家招生計劃正式下達前須提前自行組織專業考試。因此,我院的具體招生計劃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后將在校園網上公布,請考生屆時在我院校園網上查詢。
五、專業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我院專業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的方式。考生務必認真校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再提交,如考生所填內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武漢音樂學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試科目及內容要求》,將視為專業報名無效。
1、網上報名:
②時間:以我院校園網主頁“招生考試”欄目中“信息發布”的公告為準。
2、現場確認:
①時間:以我院校園網主頁“招生考試”欄目中“信息發布”的公告為準。
②地點:武漢市武昌區紫陽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
③現場確認手續:
湖北省考生持“200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和網上報名編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包括繳費、照相、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
外省考生持所在學校介紹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2009年××省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復印件(準考證各省名稱不同)和網上報名編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包括繳費、照相、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
專業報名初試費100元/專業·人;考試期間若通過初試者,需辦理復試手續并交納復試費100元/專業·人。
所有參加專業報名網報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報名的現場確認,否則將視作無效報名。
因故未在網上報名的考生,可在現場確認時進行網報的補報(需交補報手續費100元)。
注意事項:
①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視唱練耳)、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通俗音樂創編與制作)及音樂表演部分方向(指揮、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中的鋼琴演奏方向)的考生專業初、復試一次性進行,專業報名及考務費共200元/專業·人。
②鍵盤樂器演奏中的鋼琴演奏與鋼琴藝術指導方向同考場考試,初試、復試考試內容要求相同。二者之間既可單報,也可兼報(兼報考生需明確主報和副報)。單報100元/人,兼報(主報和副報)200元/人。
③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各專業品種不單設考場,與中國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樂器演奏各相關專業品種同考場考試,初試、復試考試內容要求相同。相同專業品種之間既可單報,也可兼報(兼報考生需明確主報和副報)。單報100元/人,兼報(主報和副報)200元/人。
④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中的手風琴、電子管風琴方向不單設考場,與鍵盤樂器演奏中的手風琴、電子管風琴方向同考場考試,初試、復試考試內容要求相同。二者之間既可單報,也可兼報(兼報考生需明確主報和副報)。單報100元/人,兼報(主報和副報)200元/人。
⑤報考通俗音樂創編與制作、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方向和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中的鋼琴演奏方向的考生需單獨報名、單獨參加考試。
⑥各專業方向的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考試內容分別按A、B、C三個類別進行考試:
參加A類考試的專業(方向)為: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視唱練耳)、指揮、鋼琴調律、音樂音響導演、通俗音樂創編與制作;
參加B類考試的專業(方向)為:演唱(美聲和民族聲樂)、中國樂器(含民族打擊)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
參加C類考試的專業(方向)為: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詳見我院校園網主頁“招生考試”欄目“信息發布”中公布的“武漢音樂學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日程安排”。
考試地點:武漢市武昌區紫陽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
七、專業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結構
1、音樂學
⑴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①聲樂演唱:不同風格聲樂作品2首;②鋼琴演奏:大、小調音階、琶音1套(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四個八度),練習曲1首(車爾尼練習曲299及以上程度),樂曲1首;③朗誦短文(詩)1篇(首);④加試舞蹈或其它1項樂器[達到及格分數(百分制的60分)之后,按每5分增加0.1分計入百分制的專業結構成績。“加試”為考生自愿參加的考試科目,是否加試由考生自主選擇]。
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唱和演奏全部或演唱和演奏部分。
專業基礎(C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聲樂40%+鋼琴40%+朗誦5% +專業基礎15%(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⑵音樂學(理論方向),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①中外音樂基礎知識(以國家頒布的《中小學音樂課程標準》為依據,參考“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由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②聽音樂寫作文; ③音樂能力測試(演奏、演唱)。
專業基礎(C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中外音樂基礎知識50%+聽音樂寫作文20%+音樂能力測試20%+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⑶音樂學(藝術管理方向) ,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①中外音樂基礎知識(以國家頒布的《中小學音樂課程標準》為依據,參考“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由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②聽音樂寫作文;③表演能力測試(演奏、演唱、舞蹈、朗誦)。
專業基礎(C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中外音樂基礎知識50%+聽音樂寫作文20%+表演能力測試20%+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說明:
藝術管理專業方向考生的文化課高考成績需達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凡報考我院各專業方向并獲得“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視同取得藝術管理專業考試的合格證書,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均可填報我院藝術管理專業方向(僅限第二專業志愿)。在考生達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且在藝術管理專業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劃,按第二專業志愿考生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在文化課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語文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仍相同,則按英語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再相同,則參照其專業考試成績排序錄取。
⑷音樂學(鋼琴調律方向),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專業:①鋼琴演奏:大、小調音階、琶音1套(三升三降調號以內〔含三升三降〕、四個八度);練習曲1首(車爾尼練習曲299及以上程度);樂曲2首(其中1首為技巧性樂曲);②聽寫(A類);
專業基礎(A類):視唱,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90%(鋼
(責任編輯:王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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