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自主選拔2009年錄取改革試驗方案
為給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培養創新人才創造更好的條件,復旦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經認真研究,充分吸收各方面經驗和意見后,制定并決定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
一、招生性質
本方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屬于本校2009年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政策的試驗方案。
凡通過本方案遴選過程的考生,并參加了2009年上海市或者浙江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便予以正式錄取。
二、招生計劃
招生人數共600名,其中上海市500名、浙江省100名。
三、招生對象
符合2009年上海市或者浙江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在思想政治品德和社會活動方面表現突出,或者在各科學業、科技創新活動和實踐活動方面成績優異,或者在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學生。
四、選拔辦法與程序
1、申請資格確認
上海市:凡已參加2009年“復旦水平測試”,且成績前700名的學生;由部分重點中學直接推薦的優秀生(簡稱“直推生”)。
浙江省:凡已參加2009年“復旦水平測試”,且成績前200名的學生。
2、提出入學申請
上述申請資格被確認的學生可向本校招生辦公室提出入學申請,提交申請表、申請人陳述、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單、兩封推薦信、以及代表本人能力或水平的證明材料等。本校將組織專家審核申請者提交的材料。
3、面試遴選錄取
申請者接受本校專家的面試;專家根據申請者的綜合表現、溝通能力和相關知識等給出評定;本校依據面試成績決定預錄取名單,并在復旦招生網上公布。
4、錄取確認
作為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被本方案預錄取的學生還須參加2009年上海市或者浙江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
五、招生時間
2009年1月23日前完成入學申請手續,上海市考生2月11-12日、浙江省考生2月14-15日接受本校專家面試遴選,3月上旬公布預錄取結果。
六、收費
本校將按規定向考生收取申請和面試費用。
七、其它
本校為此方案的實施專門成立復旦大學自主招生改革領導小組;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本方案的執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本方案的實施; 在本方案的實施過程中做到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本校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1-55666668,招生網站www.ao.fudan.edu.cn,監督電話021-65642212。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