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9年美術類專業統考考試大綱(試行版)(3)
2009-02-18 08:37:17
來源:北京教育考試院
1、目的要求速寫是美術專業訓練和藝術創作的基本技能,同時也是一切造型藝術的共同基礎。它是用形象記錄生活、記錄藝術思維、積累創作素材的特殊技能。速寫的特點和要求是:在短時間內以精煉、準確的形式,刻畫出對象的形貌、結構、動態及精神特征、場景氣氛,體現對形體的敏銳觀察和迅速捕捉形象的能力。速寫的形式風格多樣,材料也沒有特定的限制,各種筆各種紙都可以作為繪畫的工具和材料,有些速寫還有簡單概括的色彩,但一般情況下除白描以外,大多采用的是硬筆單色的畫法,以線條為主(也可略施明暗,但不同于素描,應高度概括)。速寫的內容包羅萬象,凡人物、動物、靜物、風景、建筑、場景、文藝演出,以及創作思維記錄都可用速寫來完成。速寫還是美術專業學生進行基礎訓練、提高造型能力、創作能力和體現藝術修養的極好方式。凡是從事美術專業的人都應予以高度重視。
2、范圍
本大綱速寫考試范圍:人物靜態動作寫生或人物、場景默寫。
(責任編輯:孫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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