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篇
第三章 相關規定
選擇了考研,而且知道了自己要考什么樣的研究生,那么接下來我們就給大家來分析到底如何考研究生,而這當然要先從報考說起。
一.報考條件
(一)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報考當年的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的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三)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 MBA 聯考”)的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可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高校127所。這些高校在錄取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時,只從參加“MBA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附:可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單(127所)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工商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華北電力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工業大學、天津財經大學、河北大學、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河北工業大學、燕山大學、山西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內蒙古大學、內蒙古工業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沈陽工業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長春稅務學院、黑龍江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哈爾濱商業大學、哈爾濱理工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海事大學、東華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徐州) 河海大學、江南大學、江蘇大學、揚州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工商大學、寧波大學、安徽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安徽財經大學、廈門大學、華僑大學、福州大學、南昌大學、華東交通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經濟學院、山東財政學院、青島大學、鄭州大學、河南科技大學、河南大學、河南財經學院、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湖北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長沙理工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深圳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西大學、海南大學、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南民族大學、貴州大學、貴州財經學院、云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云南財經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理工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蘭州大學、蘭州商學院、青海民族學院、寧夏大學、石河子大學、新疆財經學院
(四)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JM聯考”)的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報考當年的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6.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 畢業生不得報考。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高校78所。這些高校在錄取該專業考生時,只從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中選拔,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附:可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單(78所)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方工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央民族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師范大學、河北大學、河北經貿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沈陽師范大學、東北財經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東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工商大學、寧波大學、安徽大學、安徽財經大學、廈門大學、華僑大學、福州大學、南昌大學、江西師范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煙臺大學、青島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南民族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深圳大學、廣東商學院、廣西師范大學、海南大學、重慶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云南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政法大學、蘭州大學、青海民族學院、新疆大學
(五)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MPA聯考”)的報考條件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工齡3年以上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須按照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的統一部署,持省級人事部門的推薦意見進行資格審查。
非政府部門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非政府部門人員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考試語種為俄語的考生,只限報考東北大學、遼寧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黑龍江大學、長安大學、天津財經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遼寧師范大學;考試語種為日語的考生,只限報考華東師范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遼寧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黑龍江大學、長安大學、天津財經大學、寧波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遼寧師范大學。
附:可招收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100所學校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中央民族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師范大學、天津財經大學、河北大學、燕山大學、山西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內蒙古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黑龍江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政法學院、南京大學、蘇州大學、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南京農業大學、揚州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寧波大學、安徽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廈門大學、華僑大學、福建師范大學、南昌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山東師范大學、青島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理工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北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山東財政學院、廣西大學、海南大學、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云南大學、云南財經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長安大學、蘭州大學、西北師范大學、青海民族學院、新疆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國防科學技術大學
(六)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相應的統考或單考(按教育學門類設置考試科目)的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報考當年的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6.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可招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校57所。
附:可招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單(57所)
北京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天津師范大學、河北大學、河北師范大學、山西大學、山西師范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渤海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吉林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徐州師范大學、揚州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學院、寧波大學、安徽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聊城大學、魯東大學、河南大學、河南師范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北大學、湖南大學、湖南科技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深圳大學、廣州大學、廣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重慶師范大學、四川師范大學、西華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西藏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青海師范大學、寧夏大學、新疆師范大學
(七)公共衛生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的報考條件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工作滿3年,熱愛公共衛生事業,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身體健康,從事公共衛生及有志從事公共衛生事業的在職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八)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報考條件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后工作滿2年、年滿22周歲(198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體育運動實踐經驗的在職人員;或者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畢業后工作滿2年、年滿22周歲(198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運動健將”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的在職人員。
專科畢業者錄取人數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10%。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九)同等學歷報考條件
1.高校如何界定同等學力
(1)本科同等學力是指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但業務水平能達到或基本達到本科畢業生水平的生源。凡不持有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均屬同等學力。
(2)一般說來,同等學力考生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一是大專生,包括普通高校、成考、自考或國家承認學歷的其他形式的?飘厴I生。
二是成人教育應屆畢業生,由于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生報考時,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沒有取得本科學歷,所以只能以同等學力的資格報考。這一點不同于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生,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生可以以本科生的資格報考。成人教育本科往屆生可以直接以本科生的資格報考。
三是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也按同等學力對待。
2.同等學歷的報考要求
(1)國家教育部關于同等學歷報考研究生的規定
同等學力考生在報考研究生時必須具有大學本科畢業的水平。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是: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畢業后2年(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或者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這個規定是必要非充分條件,也就是說:專科畢業兩年(含兩年)是報考研究生的基本條件,各招生單位還將在此基礎上對同等學力做出具體的規定和要求。
(2)各招生單位對同等學歷的要求
在國家基本規定(畢業兩年以上)的基礎上,各招生單位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對同等學力考生做出自己的規定。比如要求本科段課程成績、英語水平、發表論文或有科研成果等等。綜合各招生單位對同等學力考生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通過本科段課程。各招生單位對同等學力考生的要求,大都主要體現在對本科段課程學習程度的要求上。在具體要求上,有的學校要求考生必須通過5門以上本科段核心課程成績,有的要求8門以上,有的要求10門以上,還有的要求必須在本專業專升本并通過本科段的所有核心課程。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招生單位將考生通過本科段課程的要求視為考生是否達到同等學力的重要條件。所以,并不是只要專業畢業兩年就可以報考了,考生應詳細了解招生單位的具體要求并提早做好準備。在報名前應到本科段就讀學校開具由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證明單。自考生到自考辦開具證明。
第二,英語達到本科畢業水平。很多同等學力考生認為,考研需要過英語四級。其實,英語水平的要求招生單位各不相同,只有少數學校對同等學力考生的英語水平做出特別規定,考研并非一定要過四級。其實,隨著研究生招生政策的日趨靈活,招生單位把自主權放到各有關院系。比如對英語水平有的高校只是在原則上規定“英語達到本科畢業水平”,至于具體作何要求,則由各院系掌握。
第三,要求發表論文或有科研成果。很多同等學力考生表示這很不現實。其實,各招生單位對此也了解,只是對同等學力考生作出更高要求而已。在招生錄取上會有靈活或變通的形式來處理,比如只要考生出示論文,并不一定要發表?忌趶驮嚂r只要能夠提供足以證明自己水平的材料,比如論文、科研發明等材料即可。也有少數學校雖然要求招生簡章中做此要求,實際上并不需要論文。當然,考生還是盡量能夠達到招生單位的要求,以提高自己復試成功的幾率。
第四,復試時要加試兩門專業課。加試是對同等學力考生的基本要求,也是國家教育部的統一要求,其目的在于以直接的形式檢測考生的實際水平。加試要求考生必須達到及格水平。對于專業課加試的情況,考生應該在初試完畢接到復試通知后,盡早了解報考專業的要求,提早做好準備。
對于以上問題,第一和第四是各招生單位的共同要求,第二和第三各招生單位則有不同要求。
(十)國防生報考研究生的條件
1.國家關于國防生考研的規定
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攻讀碩士生,應符合國家關于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報考條件,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并達到錄取條件,或符合所在高校推薦免試生條件。報考專業必須符合部隊建設需要。一般應報考軍隊院校、軍隊科研單位和本校的研究生,也可報考與軍隊有簽約協議的其他普通高校。
2.國防生考研報名程序
國防生考研報名前,應向駐校選培辦提出書面申請,確定報考院校和專業。駐校選培辦對報考對象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報考專業和院校等情況進行認真審查把關,并報請軍區級單位干部部門審批。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報考。
(十一)港澳臺生報考內地研究生的條件
1.報名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2.報考類別
(1)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并享有學校獎學金。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在職)研究生:自費研究生在學期間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交納學費。
二.報考程序
統招生報考程序(以2009年為例)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報考2009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請盡早上網登錄,避免高峰時段網絡堵塞,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前報名,時間為2008年9月18日至2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三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等11省(市);二區包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10省(市);三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報考地處二、三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以下簡稱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見附4)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目前在三區就業報考地處一、二區招生單位和目前在二區就業報考一區招生單位,且定向或委托培養回原單位的在職考生,均不享受照顧政策,按招生單位所在區分數線執行。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以報名時身份為準,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報名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農村教育碩士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和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確認;
參加單獨考試和參加“MBA聯考”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確認截止日期與統考生確認截止日期一致。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等部隊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三)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四)其他
1.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忌c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考生辦理報考手續交納報考費后,不退報考費。
3.從2005年起,研究生考試報名時考生必須簽訂《報考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附2:教育部關于《報考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公告
公 告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考生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 《2008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等有關規定。在報考過程中,自覺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是對每一個考生的基本要求。如有違法、違規、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考試組織機構將依據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8號)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建立違規、違紀考生記錄檔案,并及時將有關信息反饋到各招生單位和考生所在工作單位或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所有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都必須簽定《報考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網上報名時點擊后即視為簽字認可)。
請每一位考生務必于報名前在認真閱讀上述有關規定基礎上,鄭重簽定(點擊)該項承諾。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一日
附3:《報考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報考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是參加200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了解了 《2008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場規則》 、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等有關報考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 _______________(簽名)
二○○七年 月 日
特別聲明:①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轉載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溝通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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