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繼續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外校推免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一)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各專業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
二、申請者須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祖國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二)能在現就讀學校取得推免生資格;
(三)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四)學習成績優良。國家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在500分以上,或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藝術、體育類學生國家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在400分以上,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在500分以上,英語專業學生必須通過專業英語四級。
(五)符合所申請學科的體檢要求,詳見我校招生簡章。
三、申請者須提交的書面材料
(一)江南大學2010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二)本專業副教授以上的專家推薦書1份;
(三)英語四、六級成績單;
(四)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密封后在該信封的封口處加蓋公章);
(五)如果有高水平學術論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請提交復印件或證明;
(六)如果在學期間從事課外科技活動中有獲獎或突出表現,請提交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
四、接受外校推免生程序
(一)申請者請先與學院聯系,并在9月26日前將上述材料寄到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10月9日前,學院通知符合我校推免生條件的考生面試及體檢;
(二)各學院成立接收外校推免生復試小組,復試可采用面試、筆試或實踐(實驗)能力等形式,具體由各學院招生工作小組決定,10月15日前,將復試結果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三)10月下旬召開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并確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單,同意接收名單在研究生處網上公示,公示期滿,向推薦學校發出接收函;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參加網上報名(考試方式選擇推薦免試),并到當地省市招辦報名點確認并繳費、照相;
(五)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到就讀學校領取經省市招辦蓋章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并在11月28日之前寄達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否則推免生資格自動取消。
五、其他事項
(一)各學院要主動加大推免生的校際交流力度,提倡優勢互補,鼓勵推免生在不同地區間、學校間及不同學科間的交流。對于“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優先錄取。
(二)各學院要留出一部分計劃用于接收外校推免生,但各招生專業接收的推免生(含接收校內推免生)不得超過該專業2009年錄取研究生總數的50%;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不占各學院的推免生指標,但占該學院2010年的錄取總名額;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在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受到處分,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聯系地址: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214122 聯系人:劉老師
電話:0510—85913639 傳真:0510—85913637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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