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指出,11月1日起,今年全國冬季征兵工作在各地正式啟動。為鼓勵大學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出臺了包括大學畢業生退伍后由原征集地政府負責接收安置等八大優惠政策。教育部在新聞發布會上還指出:這些政策不僅適用于今年的畢業生,今后也將長期適用,并會不斷完善。
昨天,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副司長張浩明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截至9月1日,有13萬大學畢業生報名登記應征入伍。
張浩明強調,目前已經離校的大學畢業生,在校沒有登記但有入伍愿望的,下個月征兵開始時,在戶口所在地報名應征并到原就讀學校補辦有關手續,同樣可享受優惠政策。
從昨天起到本月30日,教育部與國防部征兵辦公室也開始啟動“2009年高校應屆生應征入伍政策網上咨詢周”活動,畢業生和畢業班學生可在兩部委網站上就相關政策直接咨詢、提問。
8項優惠征高校畢業生入伍
■大學應屆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兩年,國家按每學年比較高限6000元返還在大學期間的全部學費或者是助學貸款。
■正在就讀的高職、高專畢業班的學生,完成教學課程外,僅僅缺實習經歷的,可以提前畢業入伍,在部隊去完成實習。
■入伍以后,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在技術崗位等方面,將被優先考慮。具有普通高等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表現優秀、符合總政治部有關規定的,可以直接選拔為軍隊基層干部。
■退役以后,如參加政法院校為公檢法系統定向崗位招生考試,將優先錄取。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報考公檢法系統定向崗位將被優先錄取。
■高職高專畢業生可以免試入讀成人本科,也可參加所在省專升本考試,入讀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可免試入讀碩士研究生。
■退役后由入伍地方政府接收安置。
■退役以后,自主擇業,憑用人單位就業協議,參照應屆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證、遷移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