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大學1998年5月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00年獲得港澳臺研究生招生權,2012年獲得博士招生權。目前,擁有1個“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16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法律、農業推廣、翻譯、工程),共有146個碩士招生專業(領域),目前擬招生專業(領域)為99個,涵蓋文、史、理、工、法、農 、醫、經濟、管理等9個學科門類。現已招收各類研究生3600多名,其中全日制2900余名,目前在校研究生1700余名。
2014我校預計招收碩士研究生490名,招生計劃比較終以教育部下達計劃為準。
一、培養目標
我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可報考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
(5)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特別聲明:①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轉載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溝通解決。
25人覺得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