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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考研推免招生簡章已經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若本部分內容如與教育部文件不一致,則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重要舉措。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和江蘇省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管理規定,為做好我院2016年推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競爭、科學選拔,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提高質量、優化結構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16年研究生招生、推免生接收工作。負責制定推免生招生計劃、推免生接收條件、復試辦法,并監督實施過程,切實維護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院研究生部負責統籌安排接收推免生的各項工作,承擔推免生報名受理、資格審核、復試組織、對外聯系、信息公開等具體工作。
各研究生培養部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本部門接收推免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三、接收條件
接收的推免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所就讀高校推免生資格。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四)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秀,所學專業應與申請讀研的專業相同或相近,力學、數學學科推免生可跨學科申請。我院2016年接收推免生專業名錄。
(五)具有較強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
(六)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七)品行表現優良,無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八)復試成績及體格檢查合格。
四、接收名額
根據《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我院2016年接收優秀推免生總數不超過本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總數的50%。
五、接收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公布辦法。2015年9月10日前,通過院內印發通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我院網站研究生教育欄目發布等方式公布《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管理辦法》。
(二)接受報名。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推免生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選擇報考我院招生專業并填寫報考志愿信息,接收并確認我院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請關注系統相關功能開通、關閉時間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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