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毛中特重要知識點,選擇題和分析題都有可能考到,沖刺復習階段,大家要集中鞏固這些重難點,下面就來談談這個知識點。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國人民深刻總結近代以來中國政治生活的慘痛教訓后,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這一制度是中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載體,不僅能夠體現我們的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同時也是黨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群眾路線的比較好實現形式。不少同學都能夠比較好地把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的原因及其優越性,但對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發展和完善過程卻并不了解。我國目前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經濟、政治、文化都在不斷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同任何別的制度一樣,不可能是一成不變的,需要在實踐中既堅持又不斷加以完善。當然,在發展的過程中,它的基本特征是不會變的,我們始終要堅持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堅持民主集中制和人大統一行使國家權力,但一些具體的制度、機制、程序和工作方式,都應該不斷得到發展和完善。在學習時,同學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首先,在人民代表的選舉上,我們把直接選舉人民代表的范圍由市轄區、不設區的市、鄉、民族鄉、鎮擴大到縣,并將過去的等額選舉改為普遍的差額選舉制度。同時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并在全國人大中提高基層人大代表尤其是一線工人、農民及知識分子代表的比例,降低黨政領導干部代表比例。此外,在代表候選人的產生上,政黨、社會團體,選民或代表聯名都可以提出代表候選人。
其次,是適當擴大和完善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立法工作取得了顯著進展。在1982年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僅能制定法令,1982年憲法擴大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權,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同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并可對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
與此同時,我們還在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了常務委員會并賦予其相應的職權,并加強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優化組成人員的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讓這一制度得以更高效地、更協調地運行。
比較后,從運行機制上來看,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除制定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外,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運行機制也有了相應的健全和完善,法律明確賦予了地方及其常委會以相應的立法權、決定權、監督權和任免權。此外,人大的內設機構,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地方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等也都制定了相應的工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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