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題(下列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選項是正確的。每題2分,共36分)
1.法的適用對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它是反復適用的而不是僅適用一次的。這表明法具有( )。
A.普遍性的屬性 B.連續性的屬性
C.概括性的屬性 D.效率性的屬性
2.下面關于法律起源和發展的說法中,哪個是不正確的?( )。
A.法律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發展
B.法律經過了與宗教、道德從融合到分離的過程階級矛盾不可調和
C.法律發展是客觀的過程,可以離開人的主觀因素
D.法律的產生經歷了由習慣到習慣法再到成文法的過程
3.法之所以具有預測作用,是因為法具有( )。
A.規范性的特點 B.意志性的特點
C.偶然性的特點 D.間接性的特點
4.在我國,自治州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應報( )。
A.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后生效 B.國務院批準后生效
C.省級人大批準后生效 D.省級人大常委會批準后生效
5.在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在考慮損害事實的同時,還要考慮當事人的實際經濟狀況,這體現了歸責原則中的( )的要求。
A.責任法定原則 B.責任自負原則
C.責任相稱原則 D.因果聯系原則
6.下列哪個中央國家機關實行個人負責制?( )
A.全國人大 B.全國人大常委會 C.中央軍事委員會 D.比較高人民法院
7.下列哪個不屬于我國憲法規定的平等權所包含的內容?( )
A.司法上的平等 B.守法上的平等
C.立法上的平等 D.民族平等、男女平等
8.下列哪個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核心?( )
A.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B.選民民主選舉代表
C.以人民代表大會為基礎建立全部國家機構 D.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9.嫡長子繼承制到( ),就已經牢固確立。
A.夏朝晚期 B.商朝前期 C.商朝晚期 D.西周建立
10. 漢律六十篇不包括( )。
A.傍章律 B.酌金律 C.越宮律 D.朝賀律
11.法例篇比較先出現于下列哪部律?( )
A.曹魏律 B.泰始律 C.北魏律 D.北齊律
12.下列選項均為秦代的主要罪名,哪個是“令曰勿為而為之”?( )
A.廢令 B.犯令 C.不直 D.失刑
13.在北宋,在神宗裁撤審刑院之前,地方上報的案件,應當踐行什么程序,比較后交由皇帝裁決?( )
A.先送審刑院備案,后移送大理寺、刑部復核,再經審刑院評議
B.先送審刑院備案并評議,后移送大理寺、刑部復核
C.先由大理寺、刑部復核,再經審刑院評議
D.先由審刑院評議,再經移送大理寺、刑部復核
14.下列哪些朝代的地方流刑案件,須逐級申報大理寺復審?( )
A.唐朝 B.宋朝 C.元朝 D.明朝
15.元朝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是( )。
A.大元通制 B.通制條格 C.至元新格 D.元典章
16.奸黨罪創設于下列哪個時間?( )
A.宋太祖時期 B.明太祖時期 C.清康熙年間 D.清雍正年間
17.對凌遲刑的說法哪個是錯誤的?( )
A.凌遲刑首用于五代時期 B.宋代確立凌遲刑為法定刑
C.在《宋刑統》中.凌遲刑與絞、斬并列 D.大明律規定了凌遲刑
18.下列選項中哪個屬于南京國民政府的憲法性文件?( )
A.中華民國約法 B.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C.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D.“賄選憲法”
二、多項選擇題(下列四個各選項中有二至四個選項是正確的,多選或少選不得分。每題2分,共16分)
19.我國憲法保障的基本方式有下列哪些?( )
A.事先審查 B.事后審查 C.附帶性審查 D.憲法控訴
20.憲法的修改,下列哪些主體可以提議?( )
A.國務院 B.全國人大常委會
C.全國人大主席團 D.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大代表
21.一個國家采取何種國家結構形式,主要取決于下列哪些因素?( )
A.歷史傳統 B.民族組成及其分布狀況
C.經濟發展狀況 D.軍事地理狀況
22.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下列哪些權力?( )
A.負責管理與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
B.負責管理特區的防務
C.任命特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主要官員
D.決定特區進入緊急狀態
23.下列哪些人員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 )
A.國務院秘書長 B.中央軍委副主席
C.比較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D.駐外全權代表
24.下列哪些事項由國家主席公布、發布或者宣布?( )
A.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婚姻法的決議
B.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刑法第93條第2款的解釋
C.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任命李某為比較高法院副院長的決定
D.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對某國宣戰的決定
25.下列哪些機關的上下級之間屬于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 )
A.人民代表大會 B.人民政府 C.人民法院 D.人民檢察院
26.下列哪些屬于公民訴愿權的范疇?( )
A.批評建議權 B.申訴控告權 C.檢舉權 D.取得國家賠償權
三、判斷題(判斷下列各論斷的正誤。每題1分,共23分)
27.參加任何法律關系的人必須同時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
28.忠誠于法律,只服從法律是律師的天職和職業倫理的基本要求。( )
29.法與國家是基于同一原因、同一條件、同一發展趨勢而產生并發展的。( )
30.民法通則規定的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屬于公理性原則。( )
31.承擔法律責任的人,不一定受到法律制裁。( )
32.憲法的基本出發點是保證國家權力的順利行使。( )
33.英國1215年《自由大憲章》不是近代意義上的憲法性法律。( )
34.憲法關系的一方必定是國家或者國家機關。( )
35.權力制約權力是憲法的核心。( )
36.北京市人大代表王某辭去該代表職務,應當向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提出。( )
37.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
38.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由該區的中國公民依法組成。( )
39.中國也承認人權的觀點。( )
40.根據唐律,對“化外人”的法律適用原則是屬地主義。( )
41.《大業律》繼承了《開皇律》“十惡”的規定。( )
42.“刑律統類”這種法典編撰形式首先出現于宋朝。( )
43.“昏、墨、賊,殺”中的“賊”即后世律典上的竊盜。( )
44.明朝的充軍刑與清朝的充軍刑一樣,均是流刑的加重刑。。( )
45.熱審屬于明清時期的死刑復審制度。( )
46.資政院是清末“預備立憲”時期清政府設立的中央立法機構。( )
47.1928年《中華民國刑法》在北洋政府《暫行新刑律》的基礎上引進了保安處分制度。( )
48.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的比較高審判機關是大理院。( )
49.人民調解制度比較早發端于大革命時期的工農運動中。( )
四、簡答題(將答案寫在答題紙相應位置上。每題10分,共20分)。
50.簡述我國公民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的一致性。
51.簡述傳統公法與私法的區別。
五、分析題(將答案寫在答題紙相應位且上。每題10分,共30分)
52.王某,系某省某國有大公司董事長,涉嫌貪污,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應當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但是該省政府常委會認為,儲某工作40余年,有功于國家和社會,因此認為應當從輕處理,法院根據這個意見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八年。請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和基本原理分析說明該法院的判決是否合適及其理由。
53.A市張某到C市購貨,因質量問題,張某拒絕支付全部貨款,雙方發生糾紛后貨主即向公安機關告發。C市公安機關遂以詐騙嫌疑將張某已購貨物扣留,并對張某采取留置盤問審查措施。兩天后釋放了張某,但并未返還所扣財物。試運用憲法知識予以分析。
54.唐律疏議·名例》中說:“諸共犯罪者,以造意者為首,隨從者減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長;(于法不坐者,歸罪于其次尊長。尊長,謂男夫。)侵損于人者,以凡人首從論。”“諸同職犯公坐者,長官為一等,通判官為一等,判官為一等,主典為一等,各以所由為首。” 請就此予以分析。
六、論述題(將答案寫在答題紙相應位置上。25分)
55.試述司法權的中立。
一、單項選擇題
1-5 CCADC 6-10 CCCCB 11-15 BBADA 16-18 BCB
二、多項選擇題
19.AB 20.BD 21.AB 22.ABC 23.CD 24.AD 25.BD 26.ABCD
三、判斷題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四、簡答題
50.參見指南(第三版)第558~559頁。
51.參見指南(第三版)第459~460頁。
五、分析題(答案,只提供要點)
52.(1)該法院的判決不合法(1分)。
(2)違反司法獨立、司法中立原則(3分)。
(3)違反法治原則(依法辦事、法律的統一性、一般性)(3分)。
(4)違反公法責任依據法定理由減免的規則(3分)。
53.(1)公安機關的行為違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張某有權依法尋求救濟(1分)。
(2)張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的行為沒有依據(1分)。
(3)公民依照憲法享有財產權和人身自由權,公安機關的行為侵害了張某的財產權和人身自由權(3分)。
(4)根據責任制原則,公安機關應當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責任(2分)。
(5)公民張某對公安機關的違法行為享有申訴、控告權,并可以依法尋求國家賠償(3分)。
54.(1)這是《唐律疏議》上關于共同犯罪的規定(1分)。《唐律疏議》上的共同犯罪分為三種,一是凡人共同犯罪,二是家庭成員共同犯罪,三是職官共同犯罪(1分)。
(2)凡人共同犯罪,分首(主犯)、從(從犯),從犯比照首犯減一等處罰(1分)。“造意者”是首犯,是指首先提出犯罪意圖的人(1分)。
(3)家庭成員共同犯罪的,只有尊長(輩份比較高、排行比較大的人)才承擔刑事責任,其他人不承擔責任。尊長依法不能承擔刑事責任的,由“次尊長”承擔責任。尊長,必須是男子,婦人不能充當“尊長”,即使其輩份比較高。對家庭共同犯罪如此處理,主要是為了維護宗法主義的家庭制度(2分)。
(4)“同職”,是指對特定事務負有共同責任的人;“公坐”是指“緣公事致罪,而無私曲者”的犯罪行為。同職犯公罪,也區分首、從,但首犯是指“所由”之人,即直接犯公罪的人,而其他人則為從犯,并可以安等級遞減。這種規定,主要是為了加強官員之間的相互監督(2分)。
(5)《唐律疏議》能夠按照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而適用不同的刑罰,體現了較高的立法技巧;也表明唐朝立法者已經知道刑罰著重要打擊地對象(2分)。
六、論述題
略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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