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研究生收費將在2006年正式啟動的新聞,引起了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贊成者、反對者不一而足。國務院學位辦負責人又出來澄清,說此政策尚處于調研階段,2006年啟動決無可能。
研究生不是國民義務教育,由公費轉向自費是大勢所趨。我首先要向大家指出一個被輿論忽略的事實是:除了北大、清華、復旦等少數頂尖名校享有全部公費的特權之外,大多數國內高校的研究生招生,部分自費的政策已經執行了好幾年。如今的問題不是要不要由公費轉自費,而是誰該享受公費?全部自費以后,誰有資格獲取獎學金、助學金和助理津貼?
目前每年約有一半的研究生(包括碩士和博士)是自費生,每年要交納1萬元學費,三年就是三萬。誰可享受公費,誰該交納這筆巨款,說起來非!爸袊保褪欠謹得媲叭巳似降龋煽兣琶谇暗挠忻赓M午餐,排名在后的只能自認倒霉。從程序上來說,沒有比這更公平的了,避免了有可能產生的各種腐敗和人為操作因素,但實質上非常不公平:以考分劃線搞一刀切,抹殺了不同專業、不同家庭收入者的實際需求,沒有將納稅人所提供的公共資源用于比較需要的地方。
哪些學生比較需要公費或獎學金資助呢?在我看來,主要有三類人:一類是家境貧困的學生。三萬元對于沿海城市居民來說尚可忍受,但對來自內地鄉鎮特別是邊遠地區的農村學生來說,是一筆傾家蕩產的天文數字。這幾年媒體大量報道的貧困學生撿饅頭過活、賣血或乞討助學等新聞,雖然是極端的個案,但貧困生問題卻是中國高?陀^存在的普遍現象。貧困生的確是比較需要國家資助的人。無論是目前的公費,還是以后的助學金和助理位置,應該首先分配給他們。
第二是學習優秀的研究生。由于目前的公費是一考定終身,起不到在學期間的獎勤罰濫作用,研究生們學好學不好一個樣,以至于與國外發達國家的研究生教育水準存在著不小的差距。我認為,應該參照國外的成熟經驗,讓優秀學生以自己的學習成績和研究計劃,通過平等的學術評議,積極地參與各類獎學金的競爭。讓獎學金合理地分配到那些比較出類拔萃的學生手中。
第三是文理基礎學科的研究生。各學科的學生畢業以后所獲得的報酬是差別很大的,金融、工商管理、電腦等學科的學生在就業以后有較優厚的收入回報,應用型的工科和部分社會科學畢業生收益也不錯,而研究基礎理論的文科和理科學生相對來說就比較差。每年的考研,大量考生特別是精英學生大都云集前者,這是市場理性選擇的結果。作為社會整體利益的代表,國家應該通過各種獎勵的調節,重點資助那些從事對國家發展有長線價值的基礎研究的學生,而將那些有直接經濟效益的應用型學科的學生完全交給市場。國外的許多大學就是這樣,商學院、管理學院、工學院的學生基本上拿不到獎學金,而從事文科和理科基礎學習的研究生大多可以免學費。但在中國的大學,卻不管各學科的具體情況,白貓黑貓一刀切,要有全都有,國家大包大攬,要沒有全部沒有,通通扔給市場。這樣的狀況必須改變,簡單地說,公費和助學金應該向基礎學科的學生傾斜,而應用型學科特別是就業后有較好回報的專業,可以通過參與導師的課題、擔任研究和教學助理以及銀行個人貸款解決學生在校的生計問題。通過這樣的國家調節手段,可以將頂尖精英平衡地分配到基礎研究和應用型研究的不同的學科領域。
上述這三類學生,都是比較需要由國家來買單的人。按照中國的實際情況,其優先秩序如下:首先是照顧比較弱勢群體的貧困學生,其次是向學業優秀的學生傾斜,比較后是將更多的資源分配給從事基礎研究的學科的學生。這才是真正的教育公平,是機會面前人人平等,符合羅爾斯所說的“公平的正義”分配法則。而目前我們所執行的分數面前人人平等,是從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時代轉型期的過渡政策,表面看起來很公平,實質上極不合理,集中了計劃經濟的平均主義和市場經濟的放任主義的雙重弊端。
我在文章的一開始就已經指出,所謂的研究生自費,事實上早已部分執行,對一半研究生來說已經成為全部的事實,因而問題的關鍵不在于何年開始全部自費,何時徹底地市場化。我們所需要的,不是研究生教育的徹底市場化,而是研究生教育的公平化。落實“公平的正義”,何須等到全部自費那一刻,完全可以從現在開始,改變以分數決定公費/自費的不合理現狀,將有限的國家資源向貧困學生傾斜、向優秀學生傾斜,向基礎學科傾斜。(作者:許紀霖 華東師范大學歷史系教授)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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