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原則: 貫徹執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被錄取的考生必須是政治思想好,作風正派,學習成績優秀,科研能力及實踐能力強,具有較強的知識自我更新能力者。 應屆碩士畢業生還須在入學報到前通過論文答辯并獲得碩士學位。 每位博士生指導教師一年只能招收一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 二、錄取人員基本條件: ①。參加2006年第二次博士招生入學考試,要求初試各科成績不得低于60分(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120100)各科成績不得低于43分);對于北京地區、南京609所、貴州貴航飛機設計研究所、成都624所、蘭州飛行控制有限責任公司、昆明船舶等國防委屬單位報考委托培養的考生要求各科成績不低于50分。 ②。 碩博連讀、提前攻博成績合格。 ③。 復試綜合成績要求不低于60分。 ④。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成績不得低于60分。 ⑤。 博士生指導教師同意錄取者。 三、錄取工作安排: 1.6月12-15日發放入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2.6月16-23日對報考非定向的考生進行調檔;對報考在職培養的考生簽訂協議書。 3.2006年6月30日左右發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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