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教育部獲悉,在2007年招收研究生工作中,各招生單位要建立考生誠信檔案,并對考試中作弊考生的檔案記錄及時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
記者從某研招辦了解到,如果監(jiān)考老師在考試現場查到考生出現作弊行為,并經核實無誤,考生的作弊行為將被記錄在誠信檔案中,主考院校會將檔案及時通報給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請考生憑真才實學參加考試,不要抱有僥幸心理。有關教育人士稱,教育部此舉旨在加強招生院校對考試紀律的監(jiān)督管理,將每位考生的考試情況做到有據可查,同時,在無形中約束了考生。
誠信檔案的主要內容為考生參加全國統(tǒng)考發(fā)生違規(guī)行為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建立相應的參加全國統(tǒng)考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數據庫。用于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網上錄取的考生電子檔案,要含有考生歷年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考試誠信記錄信息,并按有關規(guī)定在考生特征標志信息項中,對有違規(guī)紀錄的考生統(tǒng)一用字母W加以標識。錄取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以附加表的方式向高等學校提供違規(guī)考生歷年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違規(guī)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作為高等學校錄取考生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同時,教育部還要求把考試安全作為首要任務,進一步加強考試建設和對監(jiān)考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命題人員不得參加任何有關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補習、輔導活動,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實體的內容和命題工作情況,不得接受有關考試內容方面的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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