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民事訴訟法學 編號:17J
一、填空:(每空0.5分,共10分)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2.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________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_________的法院。
4.當舍人提出回避申請,________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______提出。
5.在代表人訴訟中,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6.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________傳喚,_________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7._______案件,_______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8.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允許上訴的裁定有_________裁定,__________裁定和駁回起訴的裁定。
9.依照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________終審。___________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
10.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_______內提出。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________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二、名詞解釋:(每個4分,共20分)
1.民事訴訟模式
2.即判力
3.推定
4.自認
5.證據保全
三、簡答題:(每題10分,共50分)
1.訴訟標的作為當事人之間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其在民事訴訟中應居于核心之地位,請簡要回答其在民事訴訟中的作用。
2.依照確立標準的不同,民事訴訟地域管轄可分為普通地域管轄、特別地域管轄和專屬地域管轄。試問:這三種地域管轄的性質是什么?它們之間在適用上為何種關系?
3.當事人能力與當事人訴訟行為能力,當事人適格之間的關系如何?就當事人與民事權利的享有之關系來看,當事人可分為哪兩類?試舉例說明。
4.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作為民事訴訟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其法律依據是什么?其具體涵義有哪些?
5.市場經濟條件下,訴訟與審判權之間的運作應呈現何種格局方能契合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
四、論述:(20分)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第2款規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表面看來,現行立法似已理清了當事人舉證與人民法院查證之間的關系,但事實上并非如此。請從該條文本身的紕漏著眼,依照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原理、訴訟結構原理、訴訟公平價值目標談談關于當事人舉證與人民法院查證之間應有關系之認識。(2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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