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辦法
為做好我校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根據2012年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廳有關文件、會議精神以及我校《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研究生教育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校政〔2010〕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招生等有關工作的通知》【校政秘〔2011〕240號】的有關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和錄取工作原則
(一)全面貫徹國家和安徽省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堅持科學選拔。
(二)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質考核,重點考核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和創新意識。
(三)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實施陽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督機制健全。
(四)堅持以人為本,質量優先。增強服務意識,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領導和工作分工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由校紀檢監察部門牽頭成立督查組,對復試和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各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養和管理工作的黨政負責人以及碩士生導師代表,一般為5-7人,負責制定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并組織實施。
各培養單位自行確定按一級學科或者二級學科進行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復試。面試考生人數較多的學科可成立若干個面試專家組。面試專家組實行組長負責制,成員不少于7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
工作小組和專家組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意識,掌握招生政策。有直系親屬或有密切利益關系報考研究生的人員應當主動回避。
(三)各培養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負責對擬錄取考生(含推免生)的檔案材料進行政審和誠信評判;本單位黨組織的紀檢委員負責對面試各個環節進行監督。
(四)各培養單位的工作小組成員名單、調劑工作小組名單、面試專家及其分組名單、參與復試過程的各種工作人員名單、負責監督的紀檢委員名單、負責政審工作的人員名單以及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必須書面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三、調劑
(一)各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調劑工作小組,組長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養和管理工作的黨政負責人以及碩士生導師代表,總數不少于5人,負責制定本單位研究生調劑工作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調劑基本要求:
1、申請調劑考生須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初試成績達到國家劃定的A類分數線。
2、考生申請調入我校的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我校的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4.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5.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三)調劑原則上按下列順序擇優接收:
1、國家“211工程”建設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其他調劑考生。
(四)接收調劑考生與一志愿上線考生人數總和應當達到不低于120%的差額復試比例,各培養單位可自行對有關學科確定高于120%的差額復試比例。
(五)至調劑截止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調劑考生信息提供給各培養單位,各培養單位研究生調劑工作小組在規定時間內按自定的差額復試比例確定并上報接收調劑考生名單。
四、復試
(一)復試考生的名單和有關資料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提供給各培養單位。
(二)實行差額復試。學術型研究生差額復試比例不低于120%,具體比例由各培養單位自行確定。參加差額復試的考生按照下列順序確定: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2、國家“211工程”建設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含應屆)的申請調劑考生;
3、其他調劑考生。
(三)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在復試中進行。符合我校復試條件的考生,在參加復試之前需接受報考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培養單位負責。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
凡未接受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考生復試報到時,應當向所報考研究生培養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準考證(查驗后退還給考生);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身份證、現役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查驗后退還給考生)及一份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生帶學生證,查驗后退還給考生)及一份復印件;
4、一張1寸免冠照片(體檢表用);
5、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應屆本科畢業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四)由考生自行決定其它可以證明自己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
(五)復試內容。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專業課筆試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2、面試。面試由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組織,面試專家組具體實施。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分析、語言表達、外語聽說等能力。專家組成員主要以提問的方式對考生進行面試。面試專家組成員依據考生面試表現當場記名評分,每位考生的面試得分為專家組所有成員記名評分的平均分,滿分為100分。
各培養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做好面試記錄、評分表存檔等工作。
3、面試組織程序:
(1)面試時,考生應當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件以備核查。
(2)以隨機方式決定考生的面試組號和面試序號,具體辦法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自行決定。
(3)面試開始前,由面試專家組組長以抽簽的方式決定該組專家的面試組號。
(4)各面試專家組按抽取的組號對該組考生按面試序號進行面試。
(5)各培養單位按面試分組用規定表格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送各考生面試獲得的各專家評分(由組長簽名紙質一份,電子檔一份)。
4、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各面試組考生的組內平均分與組間平均分之差,對組間偏差進行統一校正;消除組間偏差后的成績為各考生的面試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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