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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師范大學2012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辦法
一、復試范圍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參加復試(已復試的推薦免試生除外),沒有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復試基本要求
復試者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教育部當年下達的復試基本要求。
三、復試形式
復試是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質和綜合能力,如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熟練程度、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實踐技能等。另外,復試也將對考生在初試中暴露出來的知識缺陷作進一步的考查與了解。
專業課的復試形式主要有筆試、口試和實踐技能考核等(不同的專業有不同的要求);外語的復試包括聽力、口語測試。
同等學力考生需參加2門本科主干課程的筆試。
四、復試程序
1、考生到各學院報到,由各學院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各學院于次日將資格審查不符合的考生名單匯總表(加蓋學院公章)報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考生到杭州師范大學附屬醫院進行體檢;
3、由外國語學院派專業教師對復試考生進行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4、由各學院組織復試考生進行專業筆試(含專業外語);
5、由各學院組織對復試考生進行專業面試;
6、由各學院組織對同等學力和跨學科考生進行加試;
7、由各學院黨總支組織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測試。
五、復試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初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
初試成績=初試三(或四)門科目總分/5×50%
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具體的筆試、面試成績各占多少比例由學院和碩士點自行研究決定);
專業外語、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作為參考;
同等學力和跨專業考生加試2門本科主干科目成績作為參考;
以上任何一門科目成績不合格,復試即為不合格。
六、破格復試
今年不進行破格復試。
七、調劑規則
調劑要求:必須符合教育部當年下達的復試基本要求和我校各專業的具體要求。
調劑程序:
1、4月初公布各調劑專業;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的“調劑系統”向我校提交調劑申請(“調劑系統”開通時間由該網站公布);
3、各碩士點負責人根據考生的調劑申請及時與考生本人電話聯系,確定復試人員名單;
4、各碩士點在“調劑系統”上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5、考生根據“復試通知”要求,準時到我校參加復試;
6、考生復試通過后,經研招辦檢查無誤,我校將在中國研招網的“調劑系統”中將該考生選為“待錄取”,請考生及時上網接受我校的“待錄取”;
7、5月中旬公布全校錄取名單。
八、體格檢查
1、考生必須到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2、體格檢查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全國殘聯關于碩士研究生入學體檢標準的規定執行。
3、在特殊情況下,不同專業可結合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但事先應在招生簡章上加以說明。
4、調劑考生如能提供第一志愿報考院校復試體檢表可不參加我校調劑生體檢。
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心理健康測試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可采用“函調”、“派人外調”和直接對考生的考核。
2、復試時,學院黨委(黨總支)領導直接與考生面談,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況,同時認真審查考生所在單位的鑒定意見及人事檔案材料,給予考生公正的評定。
3、心理健康測試各專業可視具體情況試行,學校不作統一要求。
十、復試的監督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監督舉報郵箱:jcsjcbgs@hznu.edu.cn;舉報電話:0571-28865047;
3、實行信息的及時公布制度;
4、實行復議制度。在規定時間內受理考生的投訴和申訴。
十一、各專業復試細則比較終解釋權歸專業所在學院復試領導小組。
學院復試細則匯總.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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