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
一、 簡述罪行法定原則。你對在《刑法》修改時這一原則設置的意見和理由。(20分)
二、 試述犯罪不作為的概念及其需要具備和條件。(15分)
三、 簡述視管制刑種為自由刑的理論和事實根據。(15分)
四、 試述我國現行刑法中的偷稅罪及其刑事責任。(20分)
五、 案例分析
1. 被告人馬某,男,30歲,農民。
1990年秋季因代耕地費用馬某與鄰居金某發生糾紛,互毆中被打傷,同年負氣出走外
地打工。兩年后馬某自外地返鄉途中,謀劃對鄰居金某報復。遂于離家50公里處下車
購得毒鼠藥數包,在其親戚家偷偷制成糖包數個后,乘車到大關村外下車后躲藏起來
。待深夜12時左右,馬某觀察到金某家已熄燈就寢,遂摸黑到金家的院墻外,在向院
內投石打探時,被金家養的猛犬追咬。馬某匆忙逃跑時,將有毒的糖包丟失在村邊路
是,待寂靜后,馬又順路找尋,因天黑沒能如愿,到天亮前逃離現場。天亮后,大關
村數人結伴上山砍柴,發現馬某丟失的糖包,遂揀起分食。中午回村時毒發,致一人
中毒死亡,五人中毒后嘔吐。一些家畜、家禽也因食嘔吐物中毒死亡。
對馬某的行為應如何定罪處罰(處罰只答處罰原則,不答具體刑期),并說明理由。
(20分)
2. 被告人何某,女,40歲,工人。
1994年12月15日中午,何某和同廠女工劉某等四人在何的母親家小屋內玩麻將,利用
去廁所之機,盜直劉某放置在旁邊的小背包(內裝人民幣3萬元),藏在其母大屋的衣
柜內。當日下午4時許,劉發現小背包丟失并講明內裝3萬元現金時,在場人均不承認
拿了此包,劉遂報案,當晚,何及其他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審查,何某仍不承認。次日
早,何預感罪行敗露,便向分安機關交代了所犯罪行,并帶人起獲了所盜款物。
何某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處罰時,有兩種意見:
(1)應適用刑法第152條中情節特別嚴重的檔次,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
徒刑。
(2)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適用刑法第59條第2款的規定,判處低于10年有期徒刑
才是適當的。
請結合本案的具體情況,談談你對何某處罰的意見。(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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