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0年碩士生入學考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均經過嚴格復核,根據以往的復分記錄,差錯率幾乎為零,因此,原則上不復分。確需復分者,請按以下要求辦理復分手續,我辦將于截止申請復分日期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組織專人復分(只復核卷面分是否計算錯誤),并將復查結果按申請者提供的回郵信封書面通知申請人。
一、復分的考試科目:
1、統考考生的政治、英語(英語一和英語二)只復查主觀題部分成績,客觀題部分由省招辦統一組織計算機閱卷,不復分。
2、MBA、法律碩士考生的其他統考科目只復查主觀題部份成績,客觀題部份由全國統一組織計算機閱卷,不復核;
3、我校自行組織命題和評卷的統考考試科目。
二、復分手續:
1、從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研究生處網頁上此處下載《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0年碩士生入學考試復分申請表》或到我處領取,并按要求填好表格內容;
2、提供考試成績單復印件(或從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研究生處網頁上打印出成績單),交招辦工作人員查驗;
3、提供寫清楚回信地址和貼足郵資的回郵信封一個,以便于回郵復分結果,我處同時也會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相關復分結果;
4、交費復分,每查考試科目一門交費50元,復分費上交學校;
5、接受申請查分地址:北校區研究生處206室;
6、我處接受復分時間:3月9-10日兩天,過期不予辦理,復分結果將于3月15日可取,同時相關復分結果也將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布。
7、由于時間緊和工作任務重,凡廣州本地申請復分者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研究生處當面辦理復分手續,外地考生可用信函方式申請復分,不接受電話復分申請。
聯系地址:廣州市白云大道北2號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研究生處招生辦
郵編:510420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研究生處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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