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管理學院2012年工商管理(MBA)碩士研究生
招生復試工作方案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節。為促進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碩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創新人才的培養選拔機制,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學校《北京化工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經濟管理學院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資格與調劑專業
1、復試分數線
學科代碼 |
學科名稱 |
總分 |
政治理論 |
外國語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125100 |
工商管理(MBA)(專業學位)
|
150 |
-- |
41 |
82 |
-- |
2、我院擬在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工商管理(MBA)專業招收調劑考生,所有需要調劑的考生務必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填寫調劑信息,學院將根據具體情況從研招網上調劑系統擇優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
3、所有考生必須按時參加復試(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不參加筆試、不體檢,但需參加面試),不參加復試者視同自動放棄。未經復試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參加復試考生的名單以我校研究生網站(http://gs.buct.edu.cn)上公布的結果為準。
二、復試程序與方式
(一)復試報到審查與考生會議
1、復試報到:時間:4月13日上午8:30——11:30;地點:北京化工大學化纖樓207室
2、復試資格審查:考生在復試時須攜帶如下材料進行復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方可進入復試。
(1)初試準考證;
(2)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一份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3)學歷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其中,(2)、(3)所要求提交的復印件紙型為A4紙,復印件均留存至各學院。凡提交的報考信息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3、復試費:參加復試的一志愿考生交納復試費100元。(已參加調劑預面試并通過的考生只參加下午的筆試)
(二)復試筆試安排
1、復試筆試科目考試時間為兩小時,所有考生必須準時參加。
2、考生憑初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參加考試。考生須遵守《考場規則》。
3、復試筆試科目及考試時間、地點安排如下:
專業名稱 |
復試筆試科目 |
筆試時間 |
筆試地點 |
工商管理(MBA)(專業學位) |
政治理論 |
4月13日 14:00——16:00 |
科401和科402 |
(三)復試面試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面試時間:4月14日 8:30——17:30,具體分組時間和地點安排,請考生于4月14日上午8:00到化纖樓二層經管學院研究生櫥窗查看。
面試要求:①復試面試包括專業口試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②復試時提問教師按回答問題的質量評分,每個學生應有多位教師提問,每人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③復試全部完成后,由組長組織教師根據各教師評分表的打分情況,匯總給出成績。④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注:MBA調劑考生不必參加4月14日學院統一安排的面試)
(四)擬錄取結果公示
公示時間:4月16日上午8:30公示,請考生到化纖樓二層經管學院研究生櫥窗查看,并到化纖樓212領取《體檢表》,錄取專業以公布擬錄取結果為準。上午9:30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院。
(五)體檢安排
復試合格考生須參加體檢,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統一體檢的考生,須經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認可,到指定的三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體檢標準由校醫院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結論由校醫院確定,體檢異議由校醫院負責解釋。無故不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體檢時間:4月16日上午8:00——11:30;體檢地點:北京化工大學校醫院
注意:早晨體檢空腹、帶一寸照片和體檢費60元。
(六)領取調檔函和調劑函
所有非本校應屆考生需辦理調檔手續,請各位考生在4月16日17:00離校之前,擬錄取考生(非應屆考生和外校應屆考生)憑《體檢收據單》,到化纖樓212室領取調檔函方能離校。
所有調劑考生需要辦理調劑手續,待擬錄取名單公布后,擬錄取調劑考生到化纖樓212室領取調劑函。憑此調劑通知到一志愿報考單位領取初試試卷等材料。
(七)離校后注意事項
①非應屆考生憑《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即調檔函)到工作單位提取人事檔案,按時寄送北京化工大學。②外校應屆考生將《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交就讀院校,不能在規定時間前寄來檔案,須先到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報考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由學校填寫后寄北京化工大學。③本校應屆考生不用寄檔案或鑒定意見。④按學校研招辦規定時間前寄出《人事檔案》或《報考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人事檔案不能按時寄交的考生按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三、復試筆試復習范圍
復習范圍:
1、2012年3月5日溫家寶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
2、2011年我國社會出現的一系列社會道德事件
3、“十二五”期間工業轉型升級規劃
四、成績計算方法和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共500分,其中專業筆試200分,專業面試3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面試被否決的考生認定為復試不合格,本次復試不予錄取,但可以在調劑政策允許的情況下調劑到其他專業或學院,并再次參加復試;
2、所有專業均按照初試與復試得到入學總成績,根據總成績綜合排隊后確定擬錄取名單;
3、相同分數情況下,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和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加分原則和依據完全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執行。符合照顧優惠條件的考生在復試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過程全程進行監督,一旦出現違紀違規事件,須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進行現場監察。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s.buct.edu.cn)上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復試結束后的一周內,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研招辦受理具實名的書面投訴,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六、錄取
1、擬錄取名單以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s.buct.edu.cn)上公布的結果為準。
2、擬錄取考生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調檔函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在規定時間內寄達我校。應屆畢業生可先由培養單位進行品行鑒定,畢業后將檔案再寄達我校。學校組織有關人員對檔案進行政審,給出政審結論。
3、委托培養考生在復試結束后自行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合同書,填寫委托培養協議書、由委培單位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在規定時間盡快寄到(送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簽訂委培合同。
七、其他
1、本辦法報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2、本意見適用于經濟管理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3、其他未說明的問題由經濟管理學院解釋。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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