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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傳統的人事組織原則,還是現行的人力資源管理,“因事設崗”“以崗擇人”已成為設計組織架構、確定崗位職責、明確用人標準的主線。
“因人設崗”在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中,往往與“機構龐雜”“人員冗余”“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現象聯系在一起。因此,在越來越倡導“精簡機構”“減員增效”等理念的今天,“因人設崗”越發成了人力資源領域的禁忌。
由于多數情況下的組織設計是企業發展過程中采取的變革行動,因此它的人力資源是既定的,為了吸引和保持公司優秀人才,盡量減少人力資本浪費,促進優勢人力資源對接,激發員工貢獻熱情,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在堅持因事設崗、因崗擇人的同時,也要采用因人設事的辦法。
如果組織變革是企業在兼并、收購、整合的情況下發生的,“因人設崗”就不僅是一種過渡辦法,也不單純是為了挽留核心人才的措施,而且是一項現實意義的人力資源整合的戰略。在“人崗相適”的過程中,人對組織有反作用,否則,組織的僵化和內耗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應給“能者”設計“多勞”的崗位。
其實組織機構臃腫、人員冗余,大多數情況下并不是因為“因人設崗”造成的,有時恰恰相反,是因為過分從組織流程、工作性質、部門分工等因素出發,缺乏對具體人力資源的分析,從而形成不合理的工作分析和職位描述,導致崗位設計過濫過泛,并且限制了人才的充分發展。
在組織設計中應借鑒“工作豐富化”雙因素激勵理論和“工作擴大化”的相關理論和策略,進一步結合企業的人力資源狀況,對職位進行全面分析,基于“能者多勞”的觀點,打破“概念”限制,精簡地、綜合地安排工作崗位,這樣不僅可以降低人力成本,也利于員工充分發揮能力,起到“工作豐富化”和“工作擴大化”的激勵效應,同時也將有利于企業人力資源的保持和發展。
對于高層崗位要采用因人設崗原則,為了留住核心競爭力人才可以采用因人設崗原則。為了及時培養接班人也可以采用因人設崗原則。對于普通崗位來說,則主要采用以崗擇人的方法。
但在一個部門內部,員工的職責可以有相對彈性,部門負責人有根據每個人的特長,對崗位職責進行微調的權力,以使部門內在既定的人力資源狀況下,其每項工作都是本部門的最高水平。這種微調甚至可以每年進行一次,其變化了的崗位職責也體現在年度的績效考評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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