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記北京民辦教育協會《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座談會
2004年3月23日,北京民辦教育協會成立后,適逢國務院頒發《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協會抓此良機,在市教委支持下,邀請了我市具有代表性的民辦大、中、小、幼學校、培訓機構、中介服務機構、研究機構、民辦教育企業負責同志20余人與市教委有關處室及朝陽、海淀教委社管辦主任一起,進行了專門座談。市教委主任耿學超、副主任張國華、副主任線聯平、原北京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書記朱全俊同志到會并聽取大家發言,并先后講了話。北京民辦高校招生考試指導服務中心(m.quanminpifa.com)副主任馬學雷同志也參加了會議。
無論是會前調研還是會上座談,各界人士特別是民辦教育界人士對《條例》出臺都給予積極評價,對條例主要內容給予充分肯定,對市委、市政府、市教工委、市教委在重視、扶持民辦教育方面的工作給予相當好評。
與會代表一致認為,促進法的有關規定對舉辦民辦教育做出了許多嚴格的規定,提高了辦學的門檻,如不得向學生和家長集資辦學,規定了合理回報鼓勵大資金參與民辦教育,規定了合理回報的比例杜絕急功近利的行為,規定了教師聘任標準、校園設施、發展基金等以保證學校的長遠發展等等條款。門檻的提高保證了求學者的利益。
與會代表還談及到當前民辦教育領域內的突出問題不是“無法可依”,而是“執法無力”,少數害群之馬嚴重影響了首都民辦教育聲譽。教育部門民辦教育管理工作人員過少且無執法權是影響《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條例》執行的關鍵,建議市政府協調市教委、工商局、行政執法局、勞動局組成定期民辦教育執法檢查隊,或者授權委托有關機構建立社會化管理機制,加強市場監管與執法力度。
相信在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逐步貫徹之后,學生的權利將得到更好的保護,學生將成為最大的受益者。(m.quanminpifa.com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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