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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做好招生錄取工作,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錄取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紀律和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寶雞文理學院,英文名: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第三條 學校地址:學校位于陜西省第二大工業城市——寶雞市。學院擁有兩個校區(新校區:陜西省寶雞市高新大道1號,郵政編碼:721013;老校區:陜西省寶雞市西寶路44號,郵政編碼:721016)。
第四條 辦學類型:陜西省省屬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學校為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新增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高校”。現設有哲學、政法、教育科學與技術、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歷史文化與旅游、經濟管理、音樂、美術、數學、物理與信息技術、化學化工、地理科學與環境工程、機電工程、電子電氣工程、計算機科學、體育等17個系(部),50個本科專業。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2010年本專科招生計劃為5030名,其中本科4250名,高職(專科)780名。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專業、人數詳見寶雞文理學院201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七條 學院調檔比例控制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執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按省級招生辦投檔順序錄取。在專業分配上,我院按照專業清方式確定。
第八條 我院對各省(市、自治區)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檔分數錄取。
第九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我院藝術類各專業招生均實行文理兼收,在德智體全面考核、體檢合格的基礎上,美術類(美術學、藝術設計)、音樂學、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等專業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的條件下,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專業課成績相同的考生,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者;陜西省藝術教育、學前教育等專業考生在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他省份藝術教育和學前教育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最低控制線的條件下,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對專業課成績相同的考生,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者。
第十條 英語專業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考生須通過各省級招辦組織的英語口試,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00分。為了便于教學,其它專業外語語種原則上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一條 我院各專業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條 各專業考生健康狀況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學費標準執行陜西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的規定,本科文史類專業3500元/年,理工類、外語、體育類專業4500元/年,藝術類專業(音樂學、美術學、學前教育、藝術教育)7000元/年,藝術設計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9000元/年,舞蹈學專業11000元/年;高職文史、理工類專業5500元/年,藝術類專業7000元/年。若有變動以相關文件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 我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形式對優秀學生予以獎勵,對貧困學生進行資助。
第十五條 招生聯系單位:寶雞文理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917-3361065
傳真電話:0917-3361066
招生網址: http://www.bjwlxy.cn/zsw/index.htm
E-mail: lxyzb@126.com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寶雞文理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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