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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成都理工大學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不斷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成都理工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成都理工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三條 學校名稱:成都理工大學,國標代碼:10616,辦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仙橋東三路1號。
第四條 辦學類型、形式: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授予權,以普通本科、碩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為主,兼有普通專科、各類成人本專科和高等職業技術教育。
第六條 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批準下達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并向社會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條 畢業證書:學校實行學分制,本科專業的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三年至六年內修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者頒發成都理工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旅游管理(中澳聯辦)、商務管理(中英聯辦)2個專科專業由成都理工大學統一進行教學、管理,在校本部就讀,以上2個專科專業學生完成自己的規定課程,成績合格者頒發成都理工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同時頒發國外相應大學的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主要校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本、專科招生工作;成立由主管紀檢監察的書記任組長的紀檢監察小組,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三章 錄取原則和辦法
第十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一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成都理工大學提檔要求的情況下,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對于進檔考生,依據“專業志愿和分數級差相結合”的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同一分數段10分以內,學校根據考生德、智、體、美綜合情況決定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認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為錄取和專業安排的成績依據。對藝體獲獎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三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級差的辦法,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下降一個分數級差,以等效成績進入第二專業志愿排隊錄取,依此類推。專業志愿之間的分數級差不超過5分。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除日語專業外,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安排教學,且每個專業有多門采用英語或采用英、漢雙語進行教學的課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慎重。英語專業僅限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要求加試口語。
第十五條 學校除地質學、石油工程、資源勘查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地球化學、地球物理學、測繪工程等地礦油行業背景的專業招收男生所占比例較大外,其余專業對招收男女生比例無要求。
第十六條 建筑學、工業設計(工科類)、土木工程、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園林專業要求學生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建筑學專業學制5年,新生進校后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徒手畫加試,成績不合格者,根據其高考成績、專業志愿調整到其它專業就讀。
第十七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并依據我校的專業測試成績錄取。對于我校投放了藝術類本科招生計劃而未單獨組織專業測試的省份(四川、重慶),以及我校投放了藝術類專科招生計劃的省份(四川、山東、江蘇),我校認可生源所在省的聯考專業成績,考生須取得該省的聯考專業合格證。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雙眼裸眼視力不低于5.0。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在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雙過線的前提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時,在同一分數段10分以內,學校根據考生德、智、體、美綜合情況決定錄取;藝術類專業對文化考試有單科要求,具體分數線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的具體情況劃定英語、語文的單科分數線。
第十九條 報考社會體育專業考生要求身體無殘疾,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身體無殘疾,雙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7。
第二十條 社會體育專業錄取規則:在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雙過線的前提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時,在同一分數段5分以內,學校根據考生德、智、體、美綜合情況決定錄取;體育類專業對文化考試有單科要求,具體分數線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的具體情況劃定英語的單科分數線。
第二十一條 對江蘇省的進檔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選測科目和等級要求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在招生計劃中的公布內容為準。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者或有重大疾病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旅游管理(中澳聯辦)、商務管理(中英聯辦)2個專科專業均為中外聯合辦學項目,學費較高,只招收有專業志愿考生。
第二十四條 定向生學費由定向單位提供,擬報考者請及時與定向單位取得聯系。請考生了解定向就業政策,并及時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后須回定向單位就業。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執行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學分制收費標準,各專業預收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二十六條 學校和英國斯泰福廈大學聯辦專業商務管理(專科)經四川省物價部門批準的學費:19000元/學年,學校和澳大利亞旅游與酒店管理學院聯辦專業旅游管理(專科)經四川省物價部門批準的學費:17000元/學年。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招生部門的聯系方式為: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仙橋東三段1號
郵政編碼:610059
招辦電話:028-84078927
學校網址:http://www.cdut.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www.zs.cdut.edu.cn
第二十八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成都理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依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的本年度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成都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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