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擇校
政策解讀
010-51291557
客服熱線:8:00-20:00
很多同學可能沒有注意司法會計與司法會計師的區別,其實二者是有很多本質上的差別的,雖然二者的主體都是人,但卻不完全是同一人群。今天小編就為大家具體介紹二者的區別,避免同學們犯一些理論上的錯誤。
在理解和使用司法會計師的概念時,需要注意下列三個問題:
第一,注意司法會計師與司法會計主體的概念區別。司法會計師屬于職業概念,專指具備司法會計職業資格的人員。司法會計主體則是訴訟主體概念,特指在具體訴訟中實施司法會計活動的人員,包括偵查、檢察、審判、律師、司法會計師等。司法會計師只有在參與具體案件的司法會計活動時才屬于司法會計主體。正確區分司法會計師與司法會計主體的概念,有利于區分研究兩者權利與義務的不同屬性:司法會計師的權利和義務是職業方面的,其內容由職業管理法律規范;
第二,注意訴訟機關司法會計師的職業屬性訴訟機關履行基本訴訟職能的人員是警官、檢察官和法官,他們依法被賦予特定的具體的偵查權、檢察權和審判權,而訴訟機關所配備的司法會計師則主要是從事司法會計技術工作,除特定情形外,在訴訟中不能行使偵查、檢察和審判的權力。從職業稱謂角度講,訴訟機關所配備的司法會計師屬于司法行政人員。
第三,注意不同場合的表達司法會計師就像會計師一樣,是一個職業稱謂。會計師往往被簡稱“會計”,而司法會計師也同樣會被簡稱為“司法會計”。但是,由于“司法會計”基本含義是指“司法會計活動”,因而在書面表達中如果把司法會計師簡稱為“司法會計”,容易引起概念上的混淆。因此,在研究或表達司法會計職業(執業)問題時,應當使用司法會計師一詞,而不能簡稱為“司法會計”。 推薦會計、財務管理專業學校: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北京郵電大學、北京理工學院、北京化工學院
如果你想要報考以上學校或專業,可以在下面留下你的信息,稍后會有老師聯系你!
本站覆蓋全國各省市專本科院校及計劃外招生院校,匯總各校招生要求及專業信息,如您今年尚未被任何院校錄取,請自愿填寫下表,我們將在全國范圍內篩選適合您就讀的大學,安排校方老師與您溝通。即刻報名,圓大學夢!
報名咨詢電話:010-51291557
高校招生網
評論0
“無需登錄,可直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