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200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報名
來源:發布時間:2009-04-30
關于做好200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人事局、統計局,市直及駐禪有關單位: 日 期 級別 時 間 科 目 10月 25日 初級 上午 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 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 上午 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 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根據廣東省統計局、廣東省人事廳《關于200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統字〔2009〕23號)的精神,200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于2009年10月25日(星期日)舉行,現將我市200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我市200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2009年5月21日至27日(星期六、日不辦公)。按工作屬地原則,考生到所在地報名點報名,各區報名點設在各區人事局,市直報名點設在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辦理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地址:禪城區綠景一路26號三樓;聯系電話:83874123)。
(二)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須填寫《200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證登記表》一份(需經單位審核同意),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學歷證、任職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回),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同版照片4張(含1張貼報名表上)在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報名表》可登錄佛山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網址:),并用A4紙雙面打印。
各區必須在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名工作,并將有關報名材料報送市人事考評辦。
(三)報考條件見附件1,報名審核發證登記表見附件2。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三、考場設置
佛山市考場設在禪城區。考場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四、其他事項
(一)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100元(每科50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區將考務費上繳市財政專戶(單位名稱:代理佛山市財政非稅收入專戶,銀行賬號:2013021011932130030,開戶銀行:工行佛山分行營業部)。
(二)考試用書
考試用書在報名同時征訂。初級每套61元:含考試大綱、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學習指導與習題;中級每套103元:含考試大綱、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統計工作實務、學習指導與習題。
考試后兩個月,考生可登錄中國統計信息網(網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等信息。
附件:1、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200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證登記表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統計崗位職責,完成統計工作任務,遵守統計職業道德;
(二)資格要求:
1、凡初中畢業工作滿十年;高中畢業以上學歷的在崗統計工作人員均可報考初級。
2、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在崗統計工作人員均可報考中級:初中畢業工作滿二十年,專業工作滿十五年,任初級職務滿四年;高中或中專畢業,專業工作滿十五年,任初級職務滿四年;大學專科畢業,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專業工作滿四年;研究生班結業或獲得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工作滿兩年;獲得碩士學位,專業工作滿一年。
以上從事統計專業工作年限計算至2009年12月底止。
附件2
姓 名 | 報考級別 | 相 片 | |||
性 別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出生地點 | ||||
年 齡 | 身份證號 | ||||
最高學歷 | 畢業時間 | ||||
參加工作 時 間 | 從事統計 工作年限 | ||||
現專業技 術資格 | 任職時間 | ||||
畢業院校 | 所學專業 |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
通信地址 | 郵 編 | ||||
起止年月 | 主 要 簡 歷 | ||||
200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證登記表
注:1、報考級別為中級或初級。
2、統計工作年限為取得學歷前后統計工作累計年限。
3、學歷為初中、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
4、主要簡歷從初中填起。
5、此表供考生報名時使用,對考試合格者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存檔。
單 位 審 核 意 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考 試 機 構 審 核 意 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準考證號碼 | 資格證書號碼 | |||
審 批 與 發 證 機 關 意 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