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證員考試輔導:國際雙保理業務的具體做法
來源:來源于網絡發布時間:2009-07-13 14:47:26
歐洲各國一般都采用雙保理方式;具體做法是:買賣雙方談判約定采用國際保理的結算方式。然后由賣方與本國的出口保理商,簽訂保付代理協議;接著由出口保理商與進口保理商簽訂委托協議。賣方將需要核定信用額度的進口商名單交給出口保理商,由其立即傳送給進口保理商。進口保理商對各進口商進行資信凋查,逐一核定相應的信用額度,并通過出口保理商通知出口商按核定的信用額度發貨或提供服務,出口商履行合同后,將發票和裝運單據或其他有關單據直接寄交進口商,發票副本送出口保理商。如有融資需求,出口保理商即以預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過發票金額80%的無追索權的短期貿易融資,并向進口保理商定期提供應收賬款清單,由其協助催收貨款。到期后,進口商將全部貨款付給進口保理商,進口保理商則立即將等值價款付給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扣除有關費用及貼息后,將剩余20%的貨款付給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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