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化學工業的發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不斷增多,地區之間聯系也不斷增多,危險化學品的流動呈現出高速增長的態勢。雖然相關部門開展的安全專項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安全隱患依然存在。因此,如何從源頭上解決危險品運輸安全問題,突破危險品運輸管理瓶頸,健全長效管理機制,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在當前形勢下已刻不容緩。 當前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危貨運輸企業管理措施不到位。 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后,一些有運輸要求而沒有運輸資質的企業紛紛掛靠有資質企業,雖然營運秩序整合起到了一定的安全防護作用,但這些有資質企業對掛靠企業只顧收取管理費,卻疏于監管,坐收漁利;部分企業未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管理的主體責任,找不到管理方向。如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不停放在專用停車場內,為了方便而停放在一些社會停車場內,統一管理機制未落實。 二、企業機構不完整,人員落實不到位。 雖然企業在申辦之初,按照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建立了安全、生產、統計、財務等部門機構,但企業在具體運作時,為了降低成本及參股者利益等因素,擅自取消或兼并機構,撤離或調離人員,形成有的機構形同虛設,出現一部多責、一職多崗等局面,導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無法細致深入,掛靠車輛較多也使車輛狀況、停車場地、人員流動等情況不能及時掌握;基礎臺賬、檔案管理,記錄不詳,管理不善。 三、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檢驗缺乏有效監控機制。 由于國家在機動車檢驗上實行的是定期檢驗制度,也就是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但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機動車安全技術狀況往往無法保證在一個檢驗周期內時時正常,而出車前的臨時檢驗就變得尤為重要,但有些企業為了節省時間,出車前臨時檢驗有走過場現象,沒有真正落實到位。其次,在機動車檢驗實行社會化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的監管作用有所降低,無法保證機動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明是否真實有效。第三,在道路上正在從事運輸的機動車或即將執行運輸任務的機動車缺乏應有的臨時檢驗約束,特別是一些執行長途運輸任務的機動車,從漫長的運輸途中,機動車安全技術狀況得不到保證。第四,運輸車輛車型繁雜,沒有統一的車型限制要求,特別是對裝載要求不嚴的固體危險化學品。這類問題可概括為對危險化學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驗缺乏可操作的機制。 四、部分企業未嚴把承運人 “承運關”。 承運人是關系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的關鍵人物,必須取得交通部門認定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才可以運輸危險貨物,面對復雜的道路交通環境,承運人需要有一個良好的素質,既應該是駕駛員,又應該是熟練掌握危險化學品知識的技術員,但一些企業往往忽視了這一點,當他們運輸一些在他們看來問題不大的危險品運輸時,往往是用一些普通駕駛員來擔當承運人的角色,此舉容易造成在發生危險時承運人手足無措,處置慌亂,由小問題的處置不當而變為大威脅,承運人的管理和素質要求得不到貫徹執行。 五、從業人員管理不嚴,安全生產意識淡薄。 因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員須經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從事其經營活動。企業在聘用人員時,考慮人員流動較頻,培訓周期較長,培訓需要費用等因素,為省時省力,常有無證人員頂班上崗;駕駛員超速行駛、押運人員中途離崗、裝卸管理人員違規操作的現象時有發生,車輛停放分散在各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未演練等,都給道路運輸安全留下隱患。 六、對運輸線路未能有效實施監管。 在長途運輸過程中,道路可選擇的余地較大,一些運輸車輛按線路運輸的自覺性降低,再加上交通管理部門在長途運輸監管力度的下降,特別是跨地區運輸上的管理漏洞,只要道路上沒有交通民警或交通運輸部門的檢查,就在線路的選取上能省則省,穿梭于監管薄弱的農村道路的危險路段。對長途運輸車輛的監督管理手段相對落后。 七、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不強。 危險貨物作為一種特殊品類,在道路運輸中具有很大的危險性,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處理突發事故時的慌亂,不能把危險和危害降至最低,有的還存在僥幸心理。要依法管理好危險化學品運輸中的各個環節,多部門聯動開展綜合治理,形成標本兼治的有效管理局面,務求實效的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形成有效監管,以有效遏制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多發勢頭。 育路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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