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概述 一、普通法系國家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了解) 二、大陸法系國家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了解) 三、我國《貨代管理規定》中明確:貨運代理可以“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額名義”行事。即貨運代理人從事的業務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行事,則為“代理人”,若以自己的名義行事,則為“當事人”。育路職業 更多信息請訪問:育路職業教育頻道 希望與其他考生進行交流?點擊進入職業教育考試論壇>>
第一節 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概述
一、普通法系國家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了解)
二、大陸法系國家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了解)
三、我國《貨代管理規定》中明確:貨運代理可以“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額名義”行事。即貨運代理人從事的業務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行事,則為“代理人”,若以自己的名義行事,則為“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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