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規》所稱鮮活貨物系指在鐵路運輸過程中需要采取制冷、加溫、保溫、通風、上水等特殊措施,以防止腐爛變質或病殘死亡的貨物;托運人認為須按鮮活貨物運輸條件辦理的貨物。 鮮活貨物按其自然屬性分為易腐貨物和活動物兩大類: (1)易腐貨物包括肉、魚、蛋、奶、鮮水果、鮮蔬菜、冰、鮮活植物等,常見品名見《鮮規》“易腐貨物運輸條件表”。 (2)活動物包括禽、畜、獸、蜜蜂、活魚以及魚苗等。 易腐貨物在鮮活貨物中占比例最大,按其溫度狀況(即熱狀態)的不同,又可分為三類: ①凍結貨物:是指經過冷凍加工成為凍結狀態的易腐貨物,凍結貨物的承運溫度(除冰外)應在-10℃以下。 ②冷卻貨物:是指經過預冷處理后貨物溫度到達承運溫度范圍之內的易腐貨物。冷卻貨物的原運溫度,除香蕉、菠蘿為 11~15℃外,其他冷卻貨物的承運溫度在0~7 ℃之間。 ③未冷卻貨物:是指未經過任何冷凍工藝處理,完全處于自然狀態的易腐貨物。如采收后以初始狀態提交運輸的瓜果、鮮蔬菜等。 按照熱狀態來劃分易腐貨物種類的目的,是為了便于正確確定易腐貨物的運輸條件(如車種、車型的選用、裝載方法的選取。以及運輸方式、控溫范圍、冰鹽比例、途中服務的確定等),合理制定運價,提高綜合經濟效益。育路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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