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聯運合同又稱為“多式聯合運輸合同”、“混合運輸合同”,是指以兩種以上(含兩種)的不同運輸方式將旅客(及其行李)或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的運輸合同。按《合同法》第三百十七條規定,多式聯運經營人負責履行或者組織履行多式聯運合同實施,對全程運輸享有承運人的權利,承擔承運人的義務。 在多式聯運中,貨物由一承運人轉交另一承運人運輸或者旅客由一種運輸工具換乘另一種運輸工具時,不需另行交費和辦理托運手續或購票。 由上可見,多式聯運可以減少運輸的中間環節,有利于加快運輸速度,提高運輸效率。多式聯運一般實行“一次托運,一次收費,一票到底,全程負責”的“一條龍”服務的綜合性運輸,有獨特的優越性,極大地方便了旅客和貨主,對發展運輸橫向聯系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所謂多式聯運承運人,又稱多式聯運經營人,是指與旅客或者托運人訂立多式聯運合同,并負責履行或者組織履行合同,對全程運輸負責,享有承運人權利、承擔承運人義務的人。 在多式聯運中,貨物由一承運人轉交另一承運人運輸或者旅客由一種運輸工具換乘另一種運輸工具時,不需另行交費和辦理托運手續或購票。由上可見,多式聯運可以減少運輸的中間環節,有利于加快運輸速度,提高運輸效率。多式聯運一般實行“一次托運,一次收費,一票到底,全程負責”的“一條龍”服務的綜合性運輸,有獨特的優越性,極大地方便了旅客和貨主,對發展運輸橫向聯系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育路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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