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湖北省招辦獲悉,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方案下發。此次藝術類高招政策較近幾年來保持穩定,但仍有三大變化。
據了解,今年我省繼續對美術類本科、高職(專科)專業組織全省統考,對非美術類高職(專科)的聲樂表演類、器樂表演(鋼琴)類、舞蹈類、影視表演類、播音與藝術主持類、廣播電視編導類和音像技術類專業組織全省聯考。我省藝術考生在去年4.4萬人的基礎上,又有所增加。
一、部分非藝術類本科專業按藝術類專業招生時,必須經教育部批準。
去年高考后,教育部著手對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清理審核,并規定,從2010年起,只有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17種經教育部審核同意的高校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這些專業包括: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媒體創意、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工業設計、影視藝術技術、數字媒體藝術、建筑學、景觀建筑設計、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公共事業管理以及文化產業管理等。
二、在專業錄取上,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合格時,高校有三種錄取模式。
按文化成績排序錄取,或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或者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占一定比例折合后排序錄取。各高校應將本校確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模式寫入本校招生章程,同時在4月10日之前報省招辦備案。
三、今年藝術類高招限制高校認可其他院校合格生源。
今年我省未組織統(聯)考的非美術類本科專業和少數高職(專科)專業,由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除外)自行組織校考;不自行組織校考的,由學校提出申請,認可1-2所其他學校同層次、同專業名稱的合格生源,省招辦同意后予以公布。獨立學院(教育部批準院校除外)和民辦院校本、專科專業均不能單獨組織校考,由學校提出申請,認可1-2所其他高校同層次、同專業名稱的合格生源,省招辦同意后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