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的查找與確定
考試時,首先要在文字說明資料中找到法定計量單位。而后在發票或裝箱單的商品名稱或數量、單價欄下查找和確定成交計量單位及數量和法定計量單位及數量。
發票中的商品名稱或數量、單價欄目通常使用“Quantity”或者“Quantities andDescriptions”,或“Description 0 f Goods”表示,在這些欄目會有對數量及單位的描述。
數量和單位通常寫在一起,如,4 025 PCS (4 025個)、2 106 PRS (2 106Pairs,即2 106雙)。
(1)成交計量單位和數量的確認:
①在發票中直接通過對成交價格和數量的描述確認。
例1:2005年出口報關單找錯題,在發票中有如下的描述:
CHLOROPICRIN 99.5%MIN (成交的商品名稱和規格)
AT USD 459/DRUM FOB DALIAN (成交的價格條件,每桶459美元FOB大連,成交的計量單位是桶)
QUANTITY:680 DRUMS (成交的數量是680桶)
因此,此題的成交計量單位下的數量及單位應該填“680桶”。
發票中一般使用英文“QUANTITY”來描述數量,也有縮寫成“QTY”或“Q'TY”的。
例2:2004年出口報關單找錯題,發票的部分內容如下(部分內容省略):
從發票中很容易確定鋼卷尺(MEASURING TAPE)的成交計量單位是羅(GROSS=12打)數量是100。
而攻絲工具(THREADED TOOLS)的成交計量單位是打(DOZEN),數量是1 700。
②對于發票中看似描述不清晰的可通過分析來確認。
在發票中成交的數量及單位和單價、總價有對應的關系,也就是數量×單價=總價,這樣可以驗證確認成交計量單位和數量。
例3:給出的發票/裝箱單的部分內容:
Quantities and Descriptions Amount
FOOTWEAR
CIF LOS ANGELES
ART. NO. CCl 0758一112@USD3.15
COL:WHITE SZ:5 - 10 2106PRS USD6 633.90
TOTAL G. WT:1 638.000KGS
TOTAL N. WT:1 040.000KGS
TOTAL MEAS:5.616 m 3
確定哪一項為成交計量單位及數量?根據對應關系:數量×單價=總價。題目中“@”表示單價,而6 633.9為總價,只有2 106×3.15=6 633.9。故可確定“2 106”為成交數量,而成交數量對應的單位“PRS”(PAIRS雙)為成交計量單位。
例4:2005年報關單填制題發票的部分內容如下:
在這張發票中在交貨數量欄目(Quantity Delivered)有三種表現形式,分別是個數(Piece)、千克(Kg)和長度(Total Length/M)。應該說這張發票是賣方使用的一種固定的發票格式,表明賣方通常以個數、重量或者長度成交交貨。發票中在千克和長度欄都有數量,那么,哪個是成交計量單位下的數量呢?我們需要根據前面介紹的使用數量與單價、總價關系來確定。我們在價格欄(Price)看到單位(Unit)欄下是噸(MT),價格是3 080.00美元,它表示成交的計量單位是噸,每個單位價格(單價)是3 080.00美元,而總價(Amount USD.顯示是88 688.60美元。根據“數量×單價=總價”的關系可以到推出數量是“28.795”,并且它的單位就是成交計量單位“噸”,數量及單位欄的第三行應該填“28.795”噸。雖然28.795填寫在交貨數量Kg欄下,但并不表示28.795的數量單位是Kg。這個Kg欄目只是原固有發票格式下對以按重量交貨數量的一種表示。而且在發票的表頭部分寫有“Gr. Wt Of delivery note 28 795 kgs Gross weight=Net weight”,說明此批貨物的凈重是28 795千克,與28.795噸相一致。
(2)法定計量單位和數量的確認:
法定計量單位會在題目的說明性資料中給出。如果給出的法定計量單位和成交計量單位不一致時,可以通過發票或裝箱單中成交計量單位數量和法定計量單位的數量的對應來確定(法定計量單位為千克時,它一般上就是成交計量單位對應的凈重,看下面的例題)。在沒有對應關系時會給出換算的參數,換算后再填寫。
如在上面的例4中,2005年報關單填制題目的文字說明性資料中有:“法定計量單位為千克”。我們很容易根據成交數量及單位28.795噸以及對應的文字“G r. Wt Of delivery note 28 795 kgs Gross weight=Net weight”確定法定計量單位下的數量是28 795千克(直接用28.795噸換算也是一樣的結果),因此,此題的數量及單位欄目應該正確填寫如下:
再例如:某進口發票部分內容:
尼龍染色布和麻棉梳織布分別對應手冊的第3、第4項商品。計量單位:米/千克1 yard=O.9144 metre
欄目正確的填寫如下:
可以確定成交計量單位是碼(YARD.,第一項商品尼龍染色布的成交數量是100 000碼,因為對應關系成立:數量(10 000)×單價(0.3368):總價(3 368.00)。
法定計量單位在文字說明資料中以文字“計量單位:米/千克lyard:0.9144 metre”給出。米為法定第一計量單位,千克為法定第二計量單位。
而填報的法定第一計量單位的數量是通過資料中所給的換算率(1 yard:0.9144 metre)換算出來的。成交數量是10 000碼×0.9144米/碼:9 144米。
填報的法定第二計量單位千克的數量是根據裝箱單中成交數量對應的凈重得來的,成交數量10 000碼的凈重在裝箱單中給出了是1 255.4千克。也就是說法定第二計量單位下的數量是1 255.4。
同理,第二項商品麻棉梳織布的成交計量單位和數量,以及法定第一和第二計量單位的數量通過同樣的方法可得出。
還有在前面的例2中,2004年出口報關單找錯題里,題目給出的文字說明部分提示發票中的第一項商品鋼卷尺的法定計量單位是“個”,第二項商品攻絲工具的法定計量單位是“千克/個”。在前面的“(1)成交計量單位和數量的確認”的輔導里已經確定了鋼卷尺的成交計量單位是“羅”(GROSS),攻絲工具的成交計量單位是“打”(DOZEN)。因此,需要根據成交計量單位的數量換算成法定計量單位的數量來填報,根據“1打:12個,1羅:12打=144個” (題目沒有給出這個換算關系,說明出題者認為這是作為常識應該知道的)可以得出:
鋼卷尺的法定計量單位下的數量=100羅×144個/羅:14 400個
攻絲工具的法定第二計量單位下的數量=1 700打×12個/打=20 400個,而攻絲工具的第一法定計量單位的數量在提單中對應的凈重是3 404.00千克。因此,該報關單的正確
的考點
數量和單位的學習及考試要點就在于法定計量單位與成交計量單位的確定與分行填報,還要注意填報數量時不要忘記填報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