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保險業法概述 主要內容概述: 保險業法概念;保險業法調整對象;保險業法體例;保險業法性質與作用 一、保險業法 是國家據以對保險企業、保險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的法律。他是我國保險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保險業法的調整對象 國家在監督和管理保險企業過程中所發生的關系 保險企業相互間因合作、競爭而發生的關系 保險企業在內部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關系 國家與保險中介人之間的監督管理關系 三、保險業法的體例 1、單獨制定比較完備的保險業法。英國,德國 2、將保險業法規定于保險法典中。我國 3、復合型體例。日本,韓國 四、保險業法性質與作用 保險法屬于公法性質 保險法的作用: 1、保證保險人具有足夠的償付能力,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2、維護保險業的公平競爭 3、促進保險業經營合理化和科學化。 此外,保險業法的制定和完善,不僅能促增進保險業的經濟效益,更能增進保險業的社會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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