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單證員考試輔導:國際貿易術語的實際應用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7-26 10:26:29
1 與運輸方式相適應
使用較多的三種術語FOB、CFR、CIF僅適用于海洋或內河運輸方式,不宜在其他運輸方式中使用。另有FAS、DES和DEQ三種術語,也適用于海洋或內河運輸,但其交貨地點及風險分界點都是以船或碼頭為準。其他7種術語:EXW、FCA、CPT、CIP、DAF、DDU、DDP,則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其中FCA、CPT、CIP類似于船運的FOB、CFR、CIP。隨著運輸方式的變化,集裝箱運輸和多式聯運得以廣泛運用,所以應適當擴大使用FCA、CPT、CIP術語,尤其是在出口業務中以集裝箱或多式聯運方式運輸。
2 總體上講,在出口業務中力爭采用CIF或CIP術語成交,在進口業務中應大多采用FOB或FCA術語成交。
無論采取哪種貿易術語成交,應有利于賣方統籌安排備貨、裝運、投保等事宜,保證作業流程上的相互銜接。同時,應有利于發展本國的航運業和保險業,增加服務貿易收入。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應根據交易商品的具體情況首先考慮自身安排運輸有無困難,而且經濟上是否合算等因素。另外,應有利于發展雙方的合作關系,如有些國家規定進口貿易必須在本國投保,有些買方為謀求保險費的優惠或較低的運價,我方也同意按對方要求的術語成交。
3 重視規避風險。
慎重選擇適當的貿易術語對于防范收匯風險、詐騙貨款及提高經濟效益是十分必要的。如在我方進口大宗貨物需以租船方式裝運時,原則上采用FOB方式,由我方自行租船、投保,以避免賣方與船方勾結,利用租船提單,騙取貨款。再比如采用貨到付款或托收等商業信用的收款方式時,盡量避免采用FOB或CFR術語。
貿易術語只是合同諸多貿易條件的一個方面,它的選用還必須與其他貿易條件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