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單證員考試: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寫要求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0-12-30 10: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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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單證員考試: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寫要求
1、報關單填寫的項目要準確、齊全、清楚,填報項目若有更改,應在更改項目處加蓋核對章;
2、不同合同的貨物,不能填在一份報關單上;
3、假如同一合同中包括多種商品,應注重,在一份報關單上填寫的海關統計商品編號的貨物一般不要超過5項;
4、報關單與隨附合同、發票、箱單等應相符,報關單所申報的內容與實際出口的貨物要相符。
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填寫方法:出口口岸,填寫貨物出境的口岸名稱;
經營單位,填寫經營出口貨物業務的公司或單位名稱(對于外商投資企業委托外貿公司出口的貨物,其經營單位應為外商投資企業,并在報關單備注欄注明“委托XX公司出口”);
指運港,填寫出口貨物的目的港;
合同協議號,填寫本批貨物合同或協議的編號;
貿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貿易、補償貿易、來料加工、租賃貿易、寄售貿易等;
運輸工具名稱及號碼,填寫船名、航次;
裝貨單號,海運方式下填寫提單號;
海關統計商品編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商品目錄》的規定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