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中國做FOB條款出口的出口商,總是涉及到指定貨代的問題.既然涉及到指定貨代的問題,自然不可少的出現貨代提單的問題. 外貿人都清楚,做FOB 條款出口的,海運費是做到付的,而指定貨代在沒收你海運費的情況下居然把貨物運送到目的港,中間自然會有很多的文章. 先舉個例子吧: A, 出口商, 順德超級家具有限公司 B, 指定貨代,深圳劉氏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C, 國外采購商, 澳大利亞悉尼太平洋有限公司 剛開始的時候,A會和C 展開接洽溝通,最后C 下單給A, A 完成產品后就準備裝貨出運,由于C 是指定 B 來操作此票貨的事宜.所以 A就和B 產生直接的關系. 看起來之后的事情都是 A 和 B 產生的故事,其實不然, A 也要和 C 一直保持持續的溝通,畢竟, C 才是A 的客戶,B 只是中間的一個服務環節而已.但是 ,可能大家都忽略一個問題.還有個 D 的出現. D, 悉尼袋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在目的港悉尼,C和D 是一直保持聯系的, 其實,客戶真正指定的貨代是 D,就是悉尼袋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C 會跟 D 說近期有票貨在中國已經做好,請這邊安排運到悉尼,并給他報價.然后D 就會找到 B,說有票貨已經做好,煩請報價, B 報價給 D,然后D 根據B 的報價 稍加利潤回復給C, C 認可了 D 的報價后,雙方就產生合作關系. 然后 D 會把 B 的聯系資料發給 C , C 再把相關聯系資料轉發給A; 同時,C 也會把 A 的聯系資料給到 D, D 也把相關資料轉發給B, 就這樣,在目的港 C和D 產生合作的同時,裝運港這邊, A 和B 也通過某種聯系產生了合作關系! 外貿人可能會有個疑問? B和D是什么關系呢 ??? 回答: 母公司跟子公司的關系,分公司的關系,或者代理的關系,說白了,就是相互合作的關系. A 和B之間相互聯系后,確認貨好,很快的配船訂艙,安排出運,雙方又對好提單.故事又出現了. 由于是FOB 貨,海運費做到付.就是說海運費等貨物到港后由C 澳大利亞悉尼太平洋有限公司來支付. 船公司跟B公司簽發船東提單(MASTER BILL),提單上發貨人和收貨人是這樣顯示的,都用英文! SHIPPER: 深圳劉氏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CONSIGNEE: 悉尼袋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然后,B 公司再根據船東提單(MASTER BILL)出具一份貨代提單(HOUSE BILL),提單上發貨人和收貨人則是這樣顯示的,都用英文!有區別! SHIPPER: 順德超級家具有限公司 CONSIGNEE: 澳大利亞悉尼太平洋有限公司 提單內容除了這兩個不一致外,其他方面都是一樣的,當然,提單號碼肯定是不一樣的,貨代單會有自己的貨代單號. 然后,A 公司支付完所有的FOB 本地費用后,B 公司會把貨代提單給到A 公司.注意,是貨代提單. 而船東提單呢?? B 公司在跟D 公司費用結清后會把船東提單給 D 公司, 這樣,真正的船東提單是在D 公司.往往外貿人所說的無單放貨環節就在現在這方面了. 如果D公司和C 公司產生勾結的話,且在目的港很有實力的話,這方面的問題就出現在這里. 可能,A 公司會把此事怪罪給B 公司,但其實真正的罪魁禍首還是 D 公司,.FOB 不良貨代無單放貨的事情就是這樣產生的!!! 但是,這種現象倒不是出現的很多,正常程序的話, C 公司支付完剩余貨款給到 A 公司,A 公司會把貨代提單給到 C 公司,然后 C 公司憑借 貨代提單到D 公司那換船東提單,在C 公司支付完運費給到D 公司后,D 公司會把船東提單給到C 公司, 之后就是C 公司憑借船東提單到船公司換提貨單到碼頭清關提貨了. 一個完整的FOB貨操作流程就這樣產生了 中間的很多環節都是通過這樣來完成的. A公司 對應 B公司 和 C公司 B公司 對應 A公司 和 D公司 C公司 對應 A公司 和 D公司 D公司 對應 C公司 和 B公司 外貿人也許會認為中間只有三方面的溝通,就是 B公司和C 公司,其實忽略了D公司的存在.當然,純粹三方關系的也有.少了D 公司的存在也能操作這方面的事宜.但是流程是大同小異的! 育路職業
更多信息請訪問:育路職業教育頻道
希望與其他考生進行交流?點擊進入職業教育考試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