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法律之: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3)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3-14
本辦法第七條
5、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交易結算業務資格的特別要件:
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交易結算業務資格,除應當具備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第一,董事長、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中,至少2人的期貨或者證券從業時間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1人的期貨從業時間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連續擔任期貨公司董事長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時間在3年以上;
第二,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申請日前2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準;
第三,申請日前3個會計年度中,至少1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戶權益總額平均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控股股東期末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或者控股股東期末凈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控股股東不適用凈資本或者類似指標的,凈資產應當不低于人民幣8億元;
第四,其他條件。
本辦法第八條
6、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全面結算業務資格的特別要件:
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全面結算業務資格,除應當具備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第一,董事長、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中,至少3人的期貨或者證券從業時間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2人的期貨從業時間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連續擔任期貨公司董事長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時間在3年以上;
第二,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申請日前2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準;
第三,申請日前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每季度末客戶權益總額平均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控股股東期末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或者申請日前3個會計年度中,至少2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戶權益總額平均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控股股東期末凈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控股股東不適用凈資本或者類似指標的,凈資產應當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
第四,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辦法第九條
7、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時效:
期貨公司取得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之日起6個月內,未取得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資格的,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自動失效。
本辦法第十二條
8、關于非結算會員資格:
只取得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的期貨公司,可以向期貨交易所申請非結算會員資格。
本辦法第十三條
例題:
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應該在近3年內未出現嚴重的( )事件。
A、期貨交易風險 B、期貨結算風險
C、人員舞弊 D、客戶投訴
答案:AB 見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的第九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