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事考試網:2011年福建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6月1日至14日
來源:育路執業藥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6-10
2011年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簡章
友情提醒: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已確認報名費網上繳納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名費不含教材費)
一、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 6月1日至6月14日
2、照片審核時間: 6月1日至6月14日
照片提交1個工作日后由各報名點負責網絡審核,老考生(指曾報考且報考級別和專業不變的考生,下同)免審。
3、全省(除廈門外)現場資格審核時間: 6月15日至16日
各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由各地負責。
廈門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詳見廈門人事考試測評中心網站www.xmks.gov.cn.
4、 網上繳費時間: 6月1日至6月27日
5、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10月1日(考前15天起)
6、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10月1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2:00- 4: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16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2:00- 4: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7、成績公布時間:12月中旬,考生可通過信息臺9616893711按9號鍵查詢或省人事考試中心網址(WWW.FJPTA.COM)下載成績單。
8、領取證書時間:省直考區從2012年1月中旬起(具體以網上領證通知為準),每周星期一、三上午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各設區市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可向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或考試中心咨詢。
二、各設區市考試中心地點
三、資格審核要求
1、老考生無需上傳照片,無需進行照片審核和現場資格審核。原報考信息中學歷、職稱、工作單位有變更者,須于規定的審核時間內持有效證件及復印件連同個人申請一并到所屬報名點進行審核修改。
2、首次報考人員于網上報名后,須用A4紙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并在《資格考試報名表》右上方粘貼與本人上傳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統一于規定審核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
(1)單位介紹信或直接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上蓋章(以上均須注明從事藥學工作年限)。
(2)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免試條件的還須提供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網上報名、繳費辦法和程序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報考人員均須首先登錄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網址:WWW.FJPTA.COM)進行網上報名,首次報考人員網上提交照片一個工作日,并通過照片審核后,打印報名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各報名點通過現場資格審核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須于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福建省人事考試網(網址:WWW.FJPTA.COM)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操作如下:
網上報名流程圖
(二)網上繳費
本次考試收費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請于規定繳費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
1、繳費步驟。
(1)報名繳費詳見《考生繳費服務指南》。
(2)登陸網上報名系統,點擊頁面左側網上繳費菜單,進行網上繳費。
2、考試報名費按財政、物委核定的每科68元標準收取。
3、繳費查詢。報考人員繳費后至繳費結束前,可通過“詳細信息”查看本人繳費情況。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已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為報名成功!
4、領取發票。報考人員于考前15天憑個人身份證件(或單位介紹信)和準考證(報名序號)到所屬報名點領取網上繳費發票。
5、不能打印報名表或準考證,請查詢首頁的網上報名疑難問題解答。
五、考試級別和科目
1、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并經審核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2、考試設4個科目。具體為:《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3、《藥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為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必考科目。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的人員,可根據工作要求選擇《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的科目考試。
六、考試地點
我省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將視報名情況確定考點,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七、報考條件
按照《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生物類、化學類和臨床醫學、護理學專業,下同)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已取得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并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學技術崗位工作滿一年的人員可報考執業藥師。
(二)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文件精神,凡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八、免試條件
凡符合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九、報考條件中有關問題的說明
1、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具有高級專業職務的報考人員,其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于現場審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應免試材料,并經報名點審核方為有效。
2、報考條件中規定的藥學、中藥學相關專業包括生物類、化學類和臨床醫學、護理學專業;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十、其它事項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聘任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專業技術職務。
十一、考生須知
1、應認真閱讀準考證背面的"考場規則",并按有關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考試科目共4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3、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各科試卷題本可用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